反复提及乾隆从不提雍正的李福达案

李福达,山西代州崞县(现原平县)人,明朝弥勒教宗教首领。正德初年,与王良、李钺组织宗教反明,被判充军至山丹卫。逃出后,又改名为李午,被发现后再次被发往山丹卫。之后逃至陕西洛川,传习白莲教,其门庭若市,有献金者破产甘心,或子女或器物皆可交换。他与邵进禄、惠庆等人在陕西起事,但事败后,再次改名张寅,并编立族谱,以黄白术投靠武定侯郭勋。在嘉靖初年,他任太原卫指挥使。

然而,在嘉靖五年,由于仇家薛良的告发,他被捕入京,并且郭勋的求情也未能挽回他的命运。马录和其他官员因涉案而受牵连,最终多数人遭到惩罚。而桂萼、方献夫等人的努力最终导致了李福达的平反,并恢复其原有的官职。此案成为史上著称的“大狱”,并进一步巩固了皇权。

在随后的历史中,当四川蔡伯贯叛乱时,他的一孙子李同被认为是幕後黑手,最终遭到了处决。而《明史纪事本末》记载了这段历史,而该书作者谷应泰则在顺治十七年经历了一场御史黄文骥对其书中的指控,但最终证明无误,该书得以收入《四库全书》。

此外,《明史·徐阶传》中提到,徐阶草拟遗诏,大礼“大狱”得以平反,而高拱和张居正对于桂萼判案持有不同意见,这些争议一直持续到修穆宗实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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