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良玉的奖金明朝那些事儿中的戚家军英雄

在那个时代,为了激励那些承担高风险工作的人们不懈努力,奖金成了不可或缺的刺激手段。明朝戚家军就是运用这一策略取得成功的典范。戚继光为士兵设定的工资微薄,一年仅有10两银子,这几乎是农民打短工收入的水平。他采取这样的做法,是因为明朝实行低工资政策,即使是国防部长(兵部尚书)的年薪也只有152两,而明朝更重视文官制治于武官,因此对军事支出持保守态度。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戚继光如何能提出高额军费?如果他要求太多,就可能遭到反对和指控。

然而,顺应了王朝制度和社会风气,你还得顺应人性的需求。如果只支付给士兵如此低廉的工资,他们就不会全力以赴前线作战,因为他们可以通过务农获得同样的收入。因此,只有提高奖金来吸引士兵,这几乎是唯一可行的办法。思想教育重要,但没有足够激励,没有成千上万志愿者勇敢地前往前线。

因此,戚继光开出了极高的赏金:每一小队杀死一个倭寇得到30两银子,每杀死10个倭寇300两,每杀100个倭寇则有3000两。这12人的小队将钱分配给这12个人,其中包括冲锋在前的8名士兵、殿后的2名短刀手、1名伙夫以及1名鸟铳手。在战斗中主要由这8位士兵进行,他们拿到了大部分赏金——20两,如果击败一个倭寇。

这样的奖金制度意味着,如果一年内全队共击败60个倭寇,那么基本上所有人都能发财。一线岗位上的8位士兵每人能够获得150两银子,与国防部长相相当。此外,还有一些额外收入,比如战场弃置之物,如“财宝”,平分给全体成员(队长除外)。这些软性收入难以估量,一年下来,其价值从20至200两,不同于抢劫能力强弱而定。如果抢来的只是铜壶铁锅,那么分得的是这些物品;如果是贵重物品,则分得那等级别的事物。

尽管没有改变王朝制度或改善待遇,但戚继光创立的一套奖励机制,在无意间,将一个人人厌恶却又必须完成的任务变成了通往富裕之路的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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