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皇宫物品分配顺序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后宫制度变迁史

自古以来,皇帝实行一夫多妻制,周朝明确规定:“王者立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女御,以备内职焉”。并且还规定了后妃的地位和职权:“后正位宫闱,同体天王。夫人坐论妇礼,九嫔掌教四德”。秦朝之后出现了耳熟能详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到了明清时期,嫔妃虽不如前两朝繁多,但也并不少,而且后妃制度的待遇、地位、职权分配更加完善。

在明朝,对于后宫干预朝政这一问题,有着严格的限制:“皇后之尊只治宫中嫔妇之事,宫门之外毫发事不预焉。” 明朝皇帝对妃子的位号进行了分级:贤、淑、庄、敬、惠、顺、高宁。其中妃子又有皇贵妃、中贵妃、二贵妃、三贵嬪等不同等级。而嫔则分为德庄丽惠安和僖康八个品级。

到了清朝,由于其带有浓重的满洲贵族特色,其后的制度更是精细化。在清代,每一等级都有其固定的名称和待遇,如皇太后每年所得金银数额比其他等级高出许多。而日常用品以及住房情况也各有差别。

对于如何侍奉皇帝的问题,在晚餐时段,被选中的绿牌上的名单中的女子会被领到寝宫侍寝,而她们如何服侍呢?那是另一番故事。在选择秀女方面,也有不同的规矩,不仅要通过挑选来选拔出真正能成为官员或护军身份的人才,还要保证秀女们能够保持良好的身体健康以备将来可能成为下任主子或者随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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