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杂志的最新一期上,署名文章作者靳友成深入探讨了我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以下是全文概述:
告老还乡,又称告老还家,是古代官吏因年迈多病而向皇帝请求辞去官职,返回家乡的一种制度。这是一种提前退休的方式,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悠久的传统。
自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形成于汉朝时期,最终在宋、元、明、清时期得到完善。在唐宋文籍中,“退休”这一词语首次出现。例如韩愈《复志赋序》中提到“退休于居”,而《宋史·韩贽传》则记载了他十五年后谢绝人事,专注于读书和写作。
这个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僚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礼制规定,大夫七十岁即可致仕,但实际操作中有所不同。在明清两朝,即使未满七十,也可以被要求辞职,如若身患疾病或无力执行职务。
告老还乡指的是那些主动提出辞职并回归家庭生活的人士,他们可能因为权力斗争或对官场失去热情等原因选择早点离任。此外,还有一些由于健康问题无法继续担任公务也会选择提前退出政坛。
此类情况下,“告老还乡”往往能够顺利获得皇帝的批准,如晋朝陶渊明就因想念田园生活而主动请辞。而也有例子如张翰,他一闻秋风,就忆起家乡吴地美食,从而决定回到家园,这也反映出人们对于快乐和自由生活追求的强烈欲望。
然而,并非所有人的请求都能得到满足,有时候即使身体不适,也需要坚持工作。比如著名经学家张禹,他多次申请病假仍未获准,被迫继续履行职责。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样的制度对于人才流动也是有益的,它促进了农村经济和文化交流,同时为国家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人才储备。但总体来说,“告老还乡”的实践与现代社会中的退休政策存在很大差异,不同时代背景下的解决办法各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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