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儿中的人物解析推官的角色与浪姐3星推官的故事

我来重新表述这段内容:

在明朝时期,推官是一种辅助性的官职,隶属于各个府的机构。他们的品级有所不同,其中应天府的推官是从六品,而府中的推官则是正七品。这类别的人员主要负责处理刑事案件,并且参与一些审计工作。

作为一名推官,他们需要完成以下几个任务:

初步审理完毕后,由州县递交给更高层次的推官进行复核。

推官将其审理结果上报至最初批准该案件的衙门和相关官员。如果上级部门认为初审不妥,他们可能会提出疑问并要求重新审理。

明代中期,百姓可以直接向府州县递交案件,这些案件由推官亲自听取并处理。

关于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明代推官,我们知道,在那个时代,通过行取这一制度化程序对他们获取法律知识和培养专业能力起到了关键作用。要获得行取资格,不仅要满足年龄、资历和业绩等条件之一,更重要的是业绩,它体现了一个司法人员最核心竞争力的刑名知识与司法技能。

尽管明代基层法院专门设立了司法人才,但即便是科举出身或举贡出身的人选授为推 官,也未设定特别强调刑名知识培训。在选拔过程中,与其他普通地区正副手一样,没有针对性地加强刑事法律知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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