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时代里,不仅有那些心灵敏锐、耻感强烈的文人,他们宁可饿死也不食周粟,但也有一批文士喜欢参加派对,乐于接受财主家的款待。
明代宗室后裔朱承彩的家中常设宴席,他不私蓄钱财,而是经常邀请文士和妓女共进晚餐。每年中秋节,他都会举办盛大的酒会,邀请南京的名士张献翼等人参加。马湘兰等多位美人也被邀请到他的家中助兴。
还有金銮者家族,他们原本只为喜事而筹备大宴,但他们更倾向于与大家一起享受免费的盛宴。人们问及他们之所以选择这样做时,他们回答说:“家里吃饭哪有跟大家一起吃得开心?”这种情况在其他朝代是不太可能发生的。
王伯稠是一个例子,他虽然考过一次科举考试但未能通过,从此他放弃了继续学习,只是写诗、混迹酒局。他总是带着肚皮去别人的家里,一上桌就大快朵颐,不管主人是否有意邀请他。他曾写了一首诗自喻:“天外有凤凰,独立自徘徊。渴饮沆瀣浆,饥餐昆仑芝。”这表明他并不介意自己不是出身显赫,也不介意自己的生活方式。
林春秀是一位自由撰稿人,他穷困潦倒却爱好豪饮。一日没喝酒,就感到难以忍受,因此他经常去朋友郑铎家的宅子蹭酒喝。在那里,他醉后狂骂,对郑铎毫无忌惮,但郑铎始终没有生气,这种关系让林春秀感到非常珍贵。
晚明时期,有许多文人像王伯稠一样,没有参与科举,也没有投身商业,而是游走于缙绅之间,或奔趋于财主家,或写诗卖画,以此谋生。吴扩的人品并非低下,却“以布衣游缙绅间”,吐音如钟,无需为了吃饭而奉承权贵。而林春秀尽管穷困,却能随心所欲地喝酒和说话,这种自由不羁的情态,让人们看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社会现象。
在晚明时期,商人的地位提高,与文人的关系变得更加融洽。毛晋既是文学家也是书商;冯梦龙既是文学家又是个商贩。这一时期,即使富户也不避免为贾(宾客),即便刻薄寡恩,也愿意养起一些文化精英来。这反映出一种新的社会风尚:商人重视文化支持,同时文人也乐于接受这种支持。这一切都构成了一个相对宽松和开放的社会环境,使得原本可能因贫寒或失意而感到尴尬或孤独的人们,可以在这样的氛围下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并且获得一定程度上的尊重与认可。
李渔带着全家的打算,在各处求取食物和帮助,而从不脸红,是因为这个时代已经形成了一种民间养士新风。在清初的时候,即便像金圣叹这样的大家人物,也能够轻易得到别人的款待,如王斫山的一千银子,并最终将其挥霍殆尽,再也不还给主人,这样的故事在其他朝代几乎不可想象,它们中的某些行为似乎仍旧保留着晚明那段历史遗风的一部分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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