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达,山西代州崞县(现原平县)人,明朝弥勒教宗教首领。正德初年,与王良、李钺组织宗教反明,被判充军至山丹卫。逃脱后多次更名,最终被捕并发往山丹卫。事后,又逃至陕西洛川传习白莲教,其势力广泛,有民众献出千金、破产者不惜。此后,与邵进禄等人在陕西起事,但遭败绩。
李福达随后再改名张寅,并编立族谱,以此求取黄白术,投靠武定侯郭勋。在嘉靖初年,他以输粟捐官的方式任太原卫指挥使。但其仇家薛良将他告发给巡按御史马录,导致李福达陷入困境。
郭勋为救李福达,请张璁向嘉靖帝陈述大礼议,将焦点转移到大礼之争上。这一策略成功地转移了皇帝的注意力,使得刑部尚书颜颐寿等人的审查工作重启。最终,在锦衣卫逮捕马录并审问其他涉案官员之后,李福达获得平反,并恢复了其官职。在这场事件中,嘉靖帝加强了自己的权威,这一事件被称为“李福达案”。
数十年后,当四川蔡伯贯叛乱时,其徒弟之一被抓获供出与李同有关系。虽然自称是桂萼时代的大臣,但由于世袭白莲教而遭受牵连,最终被处死。而当时对马录的批评也得到平反,并赠予他太仆少卿的荣誉。
《李福达之狱》的内容来源于清代谷应泰所撰《明史纪事本末》,这部作品较早于《明史》出版,而且未受到御史黄文骥的指责,因此选入《四库全书》。
历史评论中,《明史·徐阶传》记载徐阶草拟遗诏革除斋醮、土木和珠宝织作,同时缓解了“大狱”和言事得罪者的处罚情况。这一举措深受朝野欢迎,如同杨廷和所拟登极诏书般成为了盛事。不过高拱和郭朴并不支持这一决定,而支大纶则认为庞尚鹏关于这个问题提出的论断是不准确的。
此外,还有不同的观点存在,比如张廷玉等编撰的人物评价认为,“由是福达狱始明”,但同时也有像高拱、张居正这样的见解,他们坚持桂萌判案正确,不同意洗雪大狱的情况。此外,《穆宗实录》中保留了高拱关于这一事件的奏疏,但又删去了一些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