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汉王说朱瞻基短命李福达案的反复考量

李福达,山西代州崞县(现原平县)人,是明朝弥勒教宗教首领。在正德初年,与王良、李钺组织宗教反明,被判充军至山丹卫。李福达逃离后,改名为李午,但再次被发现并被发往山丹卫。他又逃到陕西洛川,传习白莲教,并在陕西省起事,但最终事败。

为了躲避追捕,李福达再次更名为张寅,并编制族谱,以此作为投靠武定侯郭勋的资本。嘉靖初年,他以输粟捐官的方式成为太原卫指挥使。但是,他的过去很快就暴露了出来,当时他被仇家薛良告发给山西巡按御史马录。

郭勋尝试通过写信给马录来帮助张璁向嘉靖帝辩护,但是马录却与巡抚江潮合作,将郭勋的问题上报给皇帝。嘉靖帝命令刑部尚书颜颐寿、左都御史聂贤、大理寺卿汤沐等人重新审查案件,最终导致锦衣卫逮捕了马录,并将其带到了京城。其他官员如布政使李璋、按察使李钰和佥事章伦也因涉案而入狱,而薛良则遭到处决。

桂萼和方献夫因为帮助平反冤假错案而受到奖励,而李福达也得以恢复职位。但是,这场事件让朱厚熜加强了自己的权力,从而被称为“大狱”。多年后,在四川蔡伯贯叛乱的事宜中,一份证词指出一名叫做蔡伯贯的人曾供出自己是来自于白莲教徒弟身份的新成员,这个人的名字声称是同样参与过这场大狱中的一个人的孙子——即被认为与白莲教有关联的人物之一——李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案件变得更加复杂,其中包括对《大狱录》作者身份的一些争议。此外,《明史纪事本末》的作者谷应泰在他的著作中详细记录了这一事件,但他的作品在清朝顺治十七年的某个时候遭到了批评。这本书最终还是被选入《四库全书》,显示它没有违背任何规定或历史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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