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达,山西代州崞县(现原平县)人,是明朝弥勒教的宗教首领。在正德初年,他与王良、李钺组织宗教反明活动,被判处充军。李福达逃出后,改名为李午,但被发现并再次被发往充军地。他逃到陕西洛川,继续传习白莲教,并在陕西起事,但最终事败。
他又更换身份为张寅,编立族谱并呈献黄白术,以此求取官职。嘉靖初年,他任太原卫指挥使,但不久后因仇家告发,被捕入狱。郭勋力保他免于死罪,最终案情经过多方复审,最终平反。
然而,在数年之后,当四川人蔡伯贯叛乱时,其徒弟李同被捕供出其真实身份,并声称是大礼之子,从而导致其被处死。这一事件成为史上著名的“大狱”,显示了皇权如何利用这些宗教案件来巩固自己的统治。《明史纪事本末》记载了这一系列事件,该书由清朝学者谷应泰撰写,是研究明朝历史的重要资料之一。此外,《明史·徐阶传》还提到,这一事件中徐阶草拟遗诏,对当时的大礼议和言事得罪官员进行了重新审查,使得许多人获得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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