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廷杖在自然之中也有排名套路

我在深思明朝的廷杖刑罚,心中不禁颤栗。唐朝时期的大臣们坐在议事厅里讨论政事,而宋朝的官员则站立着进行商议,相比之下,元、明、清三代的官员遭受的苦楚更为严酷。在那古老而庄重的殿堂上,他们不仅要跪坐或趴卧,还可能承受一顿廷杖,这种惩罚在《大明律》之外,是一种法外之刑,由于其恐怖性,它让人望而却步。

廷杖并非传统法律规定的一种刑罚,它是由大汉将军执行——这些将军是锦衣卫中的精英,他们负责殿廷卫士的职责,以体格高大的武士担任此职,以增强威慑力。《明史·刑法志》指出:“明自创,不从古制。”这意味着每一次打击都有其独特的情节和规矩。

当一个官员触怒了皇帝,被处以廷杖,他会被迫脱去正式服饰,双手反绑后被押到午门进行公开鞭打,有时候也会是在朝堂上。当时司礼监掌印太监和锦衣卫指挥使就在午门等待,将受刑者套入巨大的布袋子,然后一声令下,无情地棍棒落至他的腿部。

这种刑罚还分级施行,一般来说,只有尚书或者侍郎以上级别的人物,在接受这样的惩罚时,还需要皇帝亲自监视或由宦官代表皇帝亲临现场。朱元璋曾经亲自参与过多次这样的事件,即便对他忠心耿耿的大臣如朱亮祖父子,也未能幸免于难。

在行刑过程中,皇帝坐在中央位置,一边有小宦官站列,有30余人;另一边是锦衣卫也有30余人站立。一百多名狱吏旗校站在庭院内,他们穿短裤手持棍棒,随时准备动手。一旦皇帝发出了命令或口谕,那位犯错的大臣就必须先俯身,然后麻布袋被套住肩膀以下部分,并用绳索捆紧双脚,使得只剩大腿暴露出来接受皮肉凄惨的折磨。在这个过程中,大臣往往满口灰土,或许连胡须都因此而丢失。此景象令人寒毛直竖,因为它极尽残忍无情之能事。

一般情况下,每打五下就会换一个棍子,即换一个行刑人员。而每次开启新棍子的声音都会震撼整个殿堂,使得痛苦深度加剧。大臣如果能够坚持八十下就算运气好,但超过百下几乎可以断定命运已定,即使没有直接死亡,也需要长时间治疗才能康复。甚至有的案例表明即便没有直接死亡,大量肌肉也会因为伤害而烂坏半年才可愈合。

除了这些程序化流程之外,还有一些其他讲究,比如那些打手所用的棍子也是经过特殊训练制作。这类训练包括先在砖头上练习,再包裹宣纸练习技巧,只要他们能够成功地破碎砖头但不损坏宣纸,就算达到了一定的技术水平。在水里的木头用于打击则更加致命,每根木条都是生命危险,每个钝击似乎都预示着末日。而如果受到某些特权保护,则使用干燥且未浸泡水分的手感木梢来实施,这样的痛楚虽然同样厉害,但不会导致生命危险。不过,这些较为温和的手段主要发生在后期,而洪武初年的确没那么多黑暗面,或许那些最初阶段的心衙门(锦衣卫)还没敢如此放肆。

例如,在洪武二十八年,有一个人因诬告错误被捕南京,最终事情通过申诉得到澄清,该误判事件最终导致那个欺诈性的锦衣卫遭到朱元璋处决。显然,在早期阶段,对于冤屈案件处理比较公正一些。如果司礼监太监与锦衣卫指挥使呈现“八字形”张开两脚,则表示可以留给犯人一命;若二人的脚尖向内,则意味着死罪难逃。在接受完廷杖之后,再被狠狠拎起然后重重摔倒,那么即使没有死透,也必然因伤势过重而迅速逝世。

历史上的两个著名集体挨打事件尤为震惊:成百位高级官员集体成为接连不断的心理与肉体折磨对象,从朱元璋开始,用以释放他对周围世界愤怒的情绪。他曾数次南巡,“巡幸”,特别是在正德十四年,由于黄巩等坚决阻止他南方游玩,他竟然愤怒至极,让翰林撰修舒芬及107人再午门外罚跪5天,并各领40~50鞭抽,一时间午门前血肉横飞声响震天。(《明史·武宗本纪》)

另一次更具规模的是嘉靖年间,当杨廷和等反对嘉靖违背祖制的一系列举措后,他罢免了杨及其同僚的事业引发了230余名大臣聚集左顺门要求改正,但是嘉靖偏执拒绝认错,便将200余位大臣处以集体斥责,这一场景创造了最大规模之一见难闻的情况。(《实录》)

这种庭杖不仅摧毁了他们身体,更削弱了他们精神上的尊严,为封建君主树立绝对权威。此刻,我仿佛置身于那历史沉浮之间,看到了无辜者的悲哀,以及专制制度下的残酷真相。我不得不深思,我们今天应该如何学习过去,以避免未来再次发生类似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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