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明朝被斩犹如一颗璀璨的星辰在历史长河中陨落让我们一起探寻这段往事回味那份忠诚与勇气

于谦明朝之死,犹如一颗璀璨的星辰在历史长河中陨落。让我们一起探寻这段往事,回味那份忠诚与勇气。

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官至少保,世称于少保,是明代大臣、民族英雄。他出生于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今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汉族家庭。

永乐十九年(1421年),于谦登进士第。宣德元年(1426年),以御史职随明宣宗平定汉王朱高煦之乱,因严词斥责朱高煦而受宣宗赏识。后巡抚河南、山西。宣德五年(1430年)又以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等地。

明英宗时因入京觐见时不向权臣王振送礼,遭诬陷下狱,因两省百姓、官吏乃至藩王力请而复任。土木之变后,他坚持固守北京,不允瓦剌太师也先带走被俘的英宗。在和议后,他继续备战,并遣兵屯守边境,使得边境得以安宁。

然而,由于个性刚直招致众人忌恨。当天顺元年(1457年),英宗复辟,大将石亨等诬陷他谋立襄王之子,最终导致他含冤遇害。明宪宗时,他被复官赐祭,并追谥“肃愍”。弘治二年的《明史》称赞其“忠心义烈,与日月争光”。

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出两个主要原因导致了他的死亡:

谋逆罪斩首:石亨和太监曹吉祥勾结发动重新拥立英宗,而为了清除他的势力,他们捏造了谋逆罪名。这使得英宗命令抓捕并斩首了他。

死于宫斗:都御史萧维祯审判定罪,将其坐以谋反判处死刑。当徐有贞进言说若不杀则复辟无成,便决定执行死刑,最终在崇文门外就此结束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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