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与万里长城物品信息资料

在《中国》杂志最新一期上,署名文章由靳友成撰写,详细介绍了我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以下是全文内容:

告老还乡,又称告老还家,是古代官吏以年长多病为由向皇帝请求辞去官职,回到家乡的制度。这是一种提前退休的方式,在古代官吏退休系统中占有一席之地。

我国自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就有退休制度,但仅限于官员,如致仕、致事、致政等。在《春秋公羊传》中记载:“退而致仕”,注释解释说“致仕,还禄位于君”,即交换权利给君王。这个制度逐渐形成于汉朝时期,发展到唐朝,再至宋、元、明、清时期得到完善。而“退休”这一词汇则始见于唐宋文籍,如韩愈的《复志赋序》和宋史中的韩贽传都有此记录。

这项制度是古代官僚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礼记中的曲礼,大夫七十岁便可以申请辞职。但随着时间推移,这个年龄限制被不断调整。汉朝规定七十岁以上可申请离职,而到了明清两朝则允许六十岁以上的文武官员提前退役。

除了达到一定年龄条件外,即使未满足年龄要求,也可以提前退出服务场合,如身患疾病或受伤者,即使未满七十岁也能获得辞职并领取俸禄。此外,如果一个人的能力下降到不能胜任工作的地步,也会被强制性地安排离职。

告老还乡主要指的是主动请求提前离职的情况,有三种常见情况:第一种是在权力斗争激烈的情况下选择逃避;第二种是在心无旁骛,不愿再参与政治生活的情况下提出辞意;第三种是在身体状况不佳,难以承担重任的情况下请求回归家庭生活。

例如,在晋朝时期,有些人如陶渊明,便因为厌倦世俗而选择告老还乡。而张翰更因一阵秋风触景生情,对吴地美食产生了深刻怀念,最终决定返回故土生活。他这样的行为体现了一种对快乐和简单生活追求的人生态度。

最后,我们需要认识到,虽然告老还乡可能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比如人才流失,但它也能够促进人才资源从城市流出到农村,并促进文化交流与经济发展,从某些角度来说,它对于社会整体也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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