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古老而又艰难的时代,为了激励那些承担高风险工作的人们奋力拼搏,除了低廉的工资外,还必须依靠丰厚的奖金来作为激励。明朝时期戚家军便是运用这一策略取得成功的一个典范。
戚继光设定的士兵工资微不足道,只有每年10两银子,与当时农民打短工所得相差无几。这种做法并不出于戚继光个人喜好,而是因为明朝实行的是一套严格的低工资制度,即使是国防部长也只有152两年的薪水。而且,在那个重文轻武、抑制军备的环境下,戚继光如果申请高额军费,也面临着被人诬陷和参劾的风险。
然而,要想让士兵们愿意为国家卖命,就必须顺应人类本性的需求和欲望。在那样的大环境下,如果只支付他们像农民一样微薄的收入,那么他们自然不会冒前线之危。毕竟,他们可以通过打短工赚取同样的钱,为何要冒死上前线?
因此,将奖金设置得极其诱人几乎成为了唯一有效的手段。这不仅需要思想教育,更需要理想鼓舞。但除此之外,没有足够动力的赏金是不可能吸引成千上万勇敢战士前来投身于这场战斗中的。
所以,戚继光颁布了一个极具吸引力的赏金制度:杀死倭寇,每小队可获得30两银子;杀死10个倭寇,则可得到300两;100个则有3000两。这份赏金将会分配给由12名士兵组成的小队,这12名士兵包括队长、持牌手、长、狼筅手等不同的岗位。
这个制度与现代管理理论中提倡的一致性非常显著,它根据岗位不同进行奖励分配,而不是简单平均发放。这意味着在战斗中主要贡献最大的8名士兵将获得大部分赏金,其中包括2名持牌手、4名长以及2名狼筅手,他们在战斗中的作用尤为关键,因此他们将获得20两银子的三分之一(以单个倭寇计算)。
其他成员如短刀手和伙夫也会按实际贡献得到一定比例的奖励。如果团队还有鸟铳手参与作战,那么鸟铳手也会分享2两银子的收益。余下的钱则归队长所有,他因而成为获益最多者。
这样的奖金体系意味着,如果全队一年累计击败60个敌人,便能达到财务自由状态——例如一线阵地上的8位士兵,每位可获得150两银子,这甚至超过了国防部长年薪。此外,还有一些软性收入来源,比如战场遗留下的“财宝”,这些随机且难以估算,但对许多人的生活来说都是巨大的补贴,无论是折合20或200两,都能够改变生活质量,因为这些往往来自于倭寇抢掠来的物品,如铜壶铁锅或精美物件。
尽管没有改变王朝政策,也未改善普通士兵待遇,但戚继光巧妙设计出的这个奖赏体系,不经意间,使了一项人人厌恶但又必要的事业变成了通向富裕和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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