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继光以极低的工资雇佣士兵,仅一年10两银子,与农民打短工收入相当。明朝实行低工资制,连国防部长也只有152两年薪。在这种环境下,戚继光如何申请高额军费?小心有人参劾你。然而,只付给士兵这么低的工资,他们不会卖命工作,因为干农活也能赚到相同金额。
要想让士兵卖命工作,只有定高额奖金。这几乎是唯一的办法。思想教育重要,但离开了重赏,没有成千上万的勇夫。因此,戚继光为士兵开出了极高的赏金:每一小队杀死一个倭寇,赏银30两;杀死10个300两;100个3000两。
这个制度超前地符合现代管理理论:按岗位发放,不平均发放,而是按人头平摊,这样奖金就等于白费了。但戚继光却将其应用得当,每一线岗除了队长外,有8名士兵——2名持牌手、4名长、2名狼筅手负责战斗,这些人拿大头,即20两赏银中的20两(以杀死一名倭寇计)。
这样的奖金制度意味着,全队如果一年累计打死60个倭寇,就能发财,每位一线岗士兵可获得150两银子,比国防部长还多。而在战场上,还有其他收入,如从倭寇丢弃物品中分得软性收益。这份收入难以数之确切,一年下来折合20-200两不等,要视倭寇抢劫能力而定。
戚继光没有触动王朝制度,也没改变待遇,但他的奖励制度,使原本人人厌恶的工作变成了致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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