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古老而又充满挑战的时代,为了激发士兵们的战斗热情和勇气,高额奖金成了一种不可或缺的刺激。明朝时期的戚家军,就是以此策略取得成功的一个典范。
戚继光规定给士兵的工资微薄,只有一年10两银子,这个数额甚至不及当地农民打短工所得。这样的安排也是出于无奈,因为明朝实行的是低工资制,即使是高级官员如兵部尚书也只能领取152两年薪。此外,那时候文人对武将持保守态度,对军事事务往往采取冷漠甚至压制的手段。在这种政治经济环境下,戚继光如何能提出大规模增支?这可是一项巨大的风险,他必须小心谨慎,不然就可能遭到其他人的嫉妒与陷害。
然而,人们还是需要某种方式来吸引他们前赴平壤。尽管付出极低廉的劳动报酬,但士兵们仍然不会甘愿为国家牺牲生命。他们可以选择去农村工作,也许还能赚到更多,这让他们看不到何必要冒着生命危险去作战。这就是账目上的简单计算,没有人会觉得这样做值得。
因此,只有提供极高的奖金才能解决问题。这几乎是唯一有效的手段来确保思想工作和理想教育能够产生效果,而没有这些重大的物质奖励,就无法吸引成千上万的人英勇献身。所以,戚继光设立了一个诱人的赏金制度:每一小队杀死一个倭寇,可以获得30两银子的奖励;杀死10个倭寇,可得300两;100个倭寇则可获得3000两。
每个小队由12名士兵组成,他们共享这笔收入,每个人都能分到一部分。不像现代管理理论中那样平均分配,这样做简直就是白白浪费钱财。如果按照岗位分发,那么那些真正承担战斗任务的人才应该得到更多。这12名士兵中的8名主要参与战斗,其中包括2名持牌手、4名长、2名狼筅手,他们是最前线作战人员,因此在收获30两赏银中的20两(即1位倭寇)时占据优势。而后方支援的小队成员,如短刀手、伙夫等,在击败敌人时也有相应比例的收益,如果还有鸟铳手协助作战,则其份额也不少,最终剩余的一切归队长所有,他自然拿得最多。
这样的制度意味着,一年内如果全队累计打死60个倭寇,每位前线战斗人员都能获得150两银子,是当时国防部长水平相当的一笔财富。此外,还有一些意外收入,比如战争中俘虏丢弃在战场上的“财宝”——金银布帛器械——士兵平分,并且队长会得到双倍份额。一方面这是柔性的收入难以预测,一年下来折合多少钱也是未知数,要视乎敌人的抢劫能力而定。如果敌人抢到了铁锅铜壶,那就分给铁锅铜壶;如果抢到了黄佛像红木宁式床,那就分黄佛像红木宁式床。而这一切,都发生在看似随意间,却不知不觉间,将原本人人厌恶的事业转变成了致富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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