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古老而又充满恐怖的明朝末年,戚家军以其高额奖金策略成为了一个令人瞩目的成功案例。戚继光面对的是一片低工资的时代,他为士兵设定的工资微薄,只有每年10两银子,这个数目几乎与农民打短工相仿。在那个重文轻武、制度苛刻的社会环境中,戚继光如何能申请到高额军费?这无疑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任务,小心有人参劾他。
然而,为了顺应王朝的制度和人心,戚继光选择了另一种方式来激励士兵——通过高额奖金。这种做法不仅符合当时的人性,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如果只给士兵微薄的报酬,他们自然不会卖命,因为他们可以从事其他工作获得同样的收入。但若将奖金定得高昂,那么情况就大不一样。这对于士兵来说,是一个既能发财,又能实现理想并得到尊敬的地方。
因此,戚继光设计了一套极具吸引力的赏金制度。一小队如果能够杀死倭寇中的一个人,就会获得30两银子的奖励;杀死10个人则是300两,而杀死100个人可得3000两。这份惊人的经济利益让每位士兵都渴望成为英雄。而且,这些钱不是平均分配给所有人,而是根据岗位进行分配,以确保那些最前线作战的人员得到更多。
这12名士兵的小队被分为前线和后方两个部分,一线由8名重要成员组成,其中包括2名持牌手、4名长矛手和2名狼筅手。这些人员承担着战斗的大部分责任,因此他们获得了更大的份额,即20两中的20两(以一人计)。二线则由短刀手2名、伙夫1名组成,如果其中一位短刀手击败敌人,则可获2两;另一位及伙夫各半十分之一。此外,还有一位鸟铳手参与战斗,可获取另外2两。余下的钱归队长所有,他通常也是最大的收益者。
这样的奖金体系意味着,如果一年内全队累计击败60个倭寇,每位一线成员都能拿到150兩银子,这等于国防部长的年薪。而除了赏金之外,还有可能从战场上拾起“财宝”——如金属器皿布帛等物品,由全体士兵平分,其中队长还多出一份。在这个系统中,没有固定的收入,但随着倭寇抢掠能力增加,对于士兵来说,这种非正式收入也变得更加丰厚,不论是铜壶铁锅还是贵重物品,如黄金佛像或红木宁式床,都会被平等地分配给大家。
尽管没有改变王朝制度,也未改善普通士兵的地位,但这一独特的奖励机制却巧妙地将艰苦卓绝的战争生活转变成了通往富裕之路。这无疑是一个深思熟虑且超前的管理决策,使得原本看似难以接受甚至厌恶的事业,在人们的心目中变得值得追求和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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