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最伟大的三个文士爱不释手蹭饭美食(图)

在晚明时期,文士们的生活方式与其他朝代有着显著的不同。他们虽然个别人脸皮黑厚,但整体上,这一阶层的人格特质使得他们不太喜欢吃他人提供的食物。文士的心灵敏锐,其耻感比其他群体更为强烈,大多数宁愿饿死,也不会接受官府发放的粮食。但是,晚明似乎是个例外。在那个时代,他们热衷于举办派对和宴会,不仅邀请财主家中的宾客,还经常去财主家中享用美味佳肴。这些场合上,人们雄赳赳气昂昂地大快朵颐,而被款待者则笑嘻嘻乐呵呵,以一种共同享受美食的大同世界态度。

在这个时代,有一些宗室后裔,如朱承彩,他虽拥有大量金钱,却不私蓄财富,只是隔三差五地聚集文士和妓女,在自己的府第里共饮一顿。在每年的中秋佳节,他还会组织一次盛大的宴会,与南京的一百二十余位文人一起大快朵颐,并且请来四十余名妓女助兴。

即便是那些原本可以摆设喜宴娶媳妇却选择到这里蹭饭的人,他们都说:“家里的吃饭哪里比这里跟大家一起吃有趣啊。”因此,每当夜幕低垂,摆满流水席、千里宴棚,无论何种形式,一切都无所不能——献歌献舞献诗献画,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即使是不懂行者也能驰骋自如,“咸相为缉文墨,理弦歌,修容拂拭,以须宴集,如举子之望走锁院焉。”

王伯稠这样的例子也不少。他考过一次科举没中之后,就决定再也不参加考试了,只写诗只混迹酒局。一遇到派对,不管是否收到了邀请函,他都会带着一张嘴、一副肚皮去参加。那时候他的肚子总是在不断扩张,再怎么发布告诫他回家吃饭,也难以唤回他。

王伯稠这人长得英俊潇洒,被誉为“屠龙”,才情横溢。他虽然家境并不宽裕,但自给自足又过得去。他却总是毫不吝啬地去别人的家里蹭饭。别人家的喜事或寿辰,他总是一句话就上了桌,一上桌就是一个劲儿地大快朵颐,一闻到筷子的声音,就扔下筷子离开,从头至尾,都没有听见他发出任何声音。这首“凤凰”诗应是他自喻:

天外有凤凰,

独立自徘徊。

渴饮沆瀣浆,

饥餐昆仑芝。

椟椟鸣赤霄,

若奏钧天回。

举世那得见,

百鸟安敢猜。

沆瀣浆与昆仑芝都是非自己所有,但只要看到就喝起来,一饥就餐,这样的做派,在其他朝代真是难寻其踪。而为什么晚明会出现这样的人?百鸟安敢猜?

还有林春秀这类人物,他们既不参与科举,也不顺应资产阶级萌芽的事业,或是在缙绅间游走,或奔向财主身边,或写诗卖画挣些小钱,与几个文友吹几句牛逼,对于这一餐来说,比起找工作或者创业,更添几分乐趣,比如吴扩这种品德高尚而又诗名远扬的人,“以布衣游缙绅间”,并未因为面包问题而刻意奉承权贵,只要吃了,又毫无愧色,却轻松地说:“花晨月夕,诗坛酒社,我也是其中之一。”

万历年间的林春秀,是个自由撰稿人的穷酸文学爱好者,由于穷极生病,只想喝酒,所以天天跑到朋友郑铎那里蹭酒喝。一醉方休,那郑铎竟然默许,让林春秀一直这么干了三十年。这份慷慨让许多人叹为观止,因为除了郑铎,没有谁能够如此忍耐、如此尊重一个纵欲狂狂君子的习性,而他们之间关系却异常融洽。

在那个时代,当国家责任转移到民间时,便出现了一种新的养士风俗,即便官方看法冷淡甚至排斥这些文人的存在,那么民间自然也有一番不同的安排。不过,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晚明时期,而不是清朝早期像李渔那样频繁出现在各处打秋风求施舍的情况,更不要提金圣叹那种挥霍巨资后置之不顾的情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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