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为什么那么有骨气晚明文士爱蹭饭(图)

在晚明时期,文士们的生活方式与以往有所不同。尽管他们个别人心灵敏锐,耻感强烈,不愿食用不正当之物,但整体上,这一阶层的人格特点是不会过度追求吃喝享乐。然而,晚明似乎是个例外,他们热衷于举办派对,并且喜欢去财主家中白吃白喝。在这样的宴席上,有些文士甚至会大快朵颐,被款待者则笑容满面,共同享受着丰盛的美食。

朱承彩这类宗室后裔,即使家中有钱,也不私藏财宝,他经常邀请文士和妓女到自己家里共进晚餐。在中秋佳节期间,他曾组织一次盛大的派对,邀请了南京的张献翼等一百二十多位学子,以及马湘兰等四十余名妓女作为伴侣。这场豪华的宴会,让人怀疑他是否真的需要自己家的喜庆筹划,因为在这里,与大家一起分享饭菜显得更为愉快。

王伯稠这样的个案也不乏其数。他虽考取了一次科举考试但未能成才,便选择了放弃继续努力,只是专注于写诗、混迹酒楼,与朋友们相聚,每逢有人家搞派对,无论是否收到正式邀请,他都会带着自己的肚皮前往。他的生活并不富裕,但他从不介意向别人要饭,而且即便如此,他也从未失去过自尊。

林春秀是一位自由撰稿人,其诗作闻名天下,但他的生活却非常贫困。他爱好饮酒,一日无酒便无法生存,因此总是去蹭酒喝。他最好的朋友郑铎虽然家庭条件较好,却每天都给他提供免费的酒水,而林春秀醉后竟然会狂骂,不分彼此亲友。但郑铎始终没有气馁,将三十年如一日地陪伴着这个不断骂人的朋友,为他准备了一个标志性的“云波”杯子,用以纪念这一奇特的情谊。

这些故事反映出晚明时期文人们与财主之间,以及寒士与缙绅之间存在一种特殊的融洽关系。当资本主义萌芽并开始影响社会结构时,“阀阅之家”(指拥有大量土地和资源的大族)开始投资商业活动,如刻书业和藏书,这些活动成为晚明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文学巨匠毛晋既是一个书商又是一个文学作者,而冯梦龙则既参与商业活动,又是一位著名文学家。这表明在那个时代,商界的地位比其他朝代高一些,同时文人的社会地位也因此得到提升。

王守仁提倡“为富者谋利益”,认为士农工商四种职业都是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而这种态度促成了文人们接受来自富有的赞助,并且那些富有的人同样重视支持艺术和文化事业。这一切构成了一个相互扶持、合作共赢的环境,使得简单地“来食”的行为变得合理化。

李渔在清初带领全家的流浪生活,以至于脸色常常不红不羞,我们可能觉得这很难以理解或轻易嘲笑;其实,这可能正是晚明养士新风的一种延续。而金圣叹早年借银千两,从王斫山处借走,然后挥霍殆尽,最终竟然将其归还给王斫山,还抢白了一顿饭,此事如果发生在其他朝代,或许难以想象,但是它反映出了那种民间养士精神,在那时代已经根深蒂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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