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中国,虽然历朝都提倡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但实际上王公贵族却有权纳妾。对于平民而言,娶妾并非长期的制度,而是一种特殊的情况。在清朝末年,一位名叫辜鸿铭的人曾经用茶壶和茶杯来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一个茶壶可以配备四个茶杯,而不是一个茶杯配备四个茶壶。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平民可以随意纳妾。在明代,如果老百姓想要纳妾,他们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他们必须是40岁以上;其次,他们必须无子。这些限制表明,即使是普通百姓,也受到一定程度的社会规范和法律约束。
《白虎通义·嫁娶》中更具体地解释了这两种情况:“卿大夫一妻二妾者何?尊贤重继嗣也。不备侄娣(指不能像天子和诸侯那样有‘侄娣从嫁’)者何?北面之臣贱,势不足尽人骨肉之亲。”这段话强调了一方面需要尊重高贵与继承的问题,一方面则是因为身份低微,没有足够的影响力去安排更多家庭成员。
尽管如此,在东汉末年的黄巾起义中,可以看出有一部分原因是由于人们对性权利的追求,从而促成了这种斗争。这也是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