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文士爱蹭饭:土木堡之变宫女绘画
在那繁华的晚明时期,文人仕途虽不如商贾富贵,却有着一份难以言说的傲气。他们心灵敏锐,其耻感比其他人强烈,大都宁可饿死,也不食周粟。但是,这一时代似乎例外,他们热衷于派对、宴席,尤其是在财主家中举行的豪华盛会。在这些场合下,文士们并不介意白吃白喝,而是乐此不疲。
据说,有些金銮者,即本来家里条件优越的人,在筹备喜事或生日庆典时,不惜花费巨资,但他们更倾向于到别人的家里去“蹭饭”,享受与大家一起欢聚的快乐。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景呢?人们围坐在一起,共同享用丰盛的佳肴和美酒。有人献歌、献舞、献诗、献画,而那些不会做任何事情的人,只需驴叫两声,或嚎两嗓子,就能成为焦点。
王伯稠这样的人物,更是让人称奇。他虽然考过一次科举但未中,并因此放弃了再次参加考试的打算。他选择了一条不同的道路——写诗和混迹酒局。当有派对召集时,他总是带上自己的口才和肚皮,无论是否受到邀请,都会大快朵颐。不管发布何种公告,请他回家吃饭,他也从不回应。
这个时代,还有一位名叫林春秀的人物,他是一个自由撰稿人,也略有诗名,但生活却非常困难。他每天都要喝酒,一旦没得酒就无法生活,因此他常常去别人的家里“蹭”酒喝。他的朋友郑铎家的饮食很丰富,每次林春秀去那里喝酒后,都会狂怒至极,但郑铎却始终没有生气,从未对他感到厌烦或遗憾。三十年如一日,他们之间这种关系,是多么罕见且令人敬佩?
这段时间内,文人与财主之间,以及寒士与缙绅之间,有一种特殊的情谊。而随着资本主义萌芽,“阀阅之家,不惮为贾”,即使商业家族也不羞涩地提供帮助给文学界。此时,以刻书业闻名的毛晋既是文士也是书商,而著名文学家冯梦龙则既参与商业活动又保持了其艺术创作。
在那个时代,没有哪个阶层看不起另一个阶层,因为每个人都明白,无论身价如何高低,最重要的是共同度过美好时光。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下,即便最尊贵的地位也可能被轻视,对待权力者的态度更加冷漠。而另一方面,那些原本拥有权力的君主,如朱元璋,对文人的态度变得严厉,从而促成了民间养士新风,让那些失去了国家支持的小伙计们得到了民间的大力扶持。
李渔这样的人物,将这一切精神传承到了清朝初期。而金圣叹,则因其挥霍无序而成为了笑谈之一。但当我们仔细观察,这些行为背后可能隐藏着晚明特有的文化特色——民间养士的心理状态和社会现象。这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故事,它展现了一个特殊历史阶段下的文化交流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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