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中有些人虽有脸皮黑厚,但整体而言,这一阶层之群体人格,是不太爱食嗟来之食的。文士心灵敏锐,其耻感比其他人强烈,大都宁可饿死,也不食周粟。但晚明似乎例外,他们爱搞派对,爱到财主家去白吃白喝。
在那个时代,有些文士确实喜欢蹭饭。李渔常带着一家子到处打秋风,向人要钱要吃,他的脸蛋从来不红也不羞。这可能是晚明遗风所致。在清初,一大家金圣叹,还曾经到王斫山家弄了千橭银子,然后挥霍殆尽,却只是一笑置之。
这个时期,不仅有文人的这种行为,还有更多关于文人们如何享受财主和缙绅馈赠的情况。王伯稠虽然长得一表人才,但他常常不带分毫,就去别人家里去吃饭。他甚至会唱个喏,也不会做首诗,只要能闷吃就行。他还写了一首诗自喻:“天外有凤凰,独立自徘徊。渴饮沆瀣浆,饥餐昆仑芝。”他的这种做派,在其他朝代真是举世难得一见。
还有林春秀,他虽然品质并不低下,但他“以布衣游缙绅间”,衣冠白巾,“吐音如钟”。他也会放言傥论:“花晨月夕,诗坛酒社,宾朋谈宴,声妓会集。”但当他没有那酒喝的时候,他就会疯狂地骂起话来,而他的朋友郑铎却是不气不恼,每天给他制作酒杯,并且三十年如一日地奉陪。
这些情况反映出晚明时期的特点,那是一个商业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社会。在这个社会里,即便是寒士与缙绅之间,也存在一种融洽关系。而且商人的地位比往昔为高,对于文人的支持也更加显著。
王守仁曾说:“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将财主、士子、农民、企业家并列,无论身价高低,都谓为“四民异业同道”。这说明了晚明时期的人们对于各行各业都持有一种平等看待的态度。而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对于蹭饭这一现象,更是司空见惯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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