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朝文人如同夜空中的流星短暂闪耀又匆匆消逝

晋朝文人如流星短暂闪耀又匆匆消逝。他们的心灵敏锐,耻感强烈,大都宁可饿死,也不食周粟。但是,晚明的文士却显得不同,他们爱搞派对,爱到财主家去白吃白喝。在他们看来,不仅有钱,还要大快朵颐和乐呵呵的笑脸,那真是熙熙然共食的大同世界。

在晚明时期,有些金銮者本可以办喜宴娶媳妇,却偏偏到处蹭饭。他们说:“家里吃饭哪有蹭饭跟大家一起吃有味啊。” 有时候,他们会通宵达旦摆流水席,千里宴棚,每次能摆几日算几日。献歌献舞献诗献画什么都不会的,只要嚎两嗓子就行了。

王伯稠这样的例子很多。他考过一回科举没中,就写诗混迹酒局。他不管有无请柬下与他,他都会带一张口再带一副肚皮山吃海喝。他家的财产不多,但他常常不带分毫到别人家去吃饭。不说唱个喏也不说做首诗,最少也要唱个莲花落。这位王伯稠只管闷吃别人家娶媳妇嫁女做喜酒或满寿生子做三朝酒,他只要看到开餐的时候就上桌,一上桌就是一个劲地食指大动。

还有林春秀,他虽然穷但爱死了喝酒。一日没得那酒,就一日过不得,所以他总是去蹭酒喝。他朋友郑铎天天给他制作好了一壶“云波”,林氏号云波,以为专用,但郑铎却是不气不恼,每天给他赔酒喝,而且还能挨着他的骂,这种慷慨无求的人器量很难找到。

晚明那个时代,文人与财主之间、寒士与缙绅之间形成了一种融洽关系。资本主义萌发,“即阀阅之家,不惮为贾”。毛晋既是文士也是书商,而冯梦龙更是亦商亦士,他们赚钱后往往分享于文人,与商人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而这份关系,使得商人们的地位比其他朝代高,对文人的态度也更加尊重和开放。

这种民间养士新风,让原本傲慢的文人变得更加自信,同时也让原本轻视富人的富人们开始尊重和接纳这些文人。这是一个奇特的现象,即便到了清初时期,如李渔这样的人物,也能够以此作为生活方式,而像金圣叹这样的大家,在借钱之后竟然抢白了别人的事,也显示出晚明遗风所致的一面。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