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文士当然有脸皮黑厚者,但整体而言,这一阶层之群体人格,是不太爱食嗟来之食的,文士心灵敏锐,其耻感比其他人强烈,大都宁可饿死,也不食周粟,但晚明好像例外,他们爱搞派对,爱到财主家去白吃白喝,去吃者雄赳赳气昂昂,放开肚皮大快朵颐,被吃者笑嘻嘻乐呵呵,扩大鼎锅大宴宾客,俨然是熙熙然共食的大同世界。
明宗室后裔朱承彩汗漫使钱,家里有钱,却不私蓄,隔三差五,就呼文士、引妓女到他家里去啜饮一顿,一年中秋,还搞了一回大派对,从南京请来了张献翼等一百二十余士子和马湘兰等四十余名妓佐酒助兴。有金銮者,本来家里办喜宴娶媳妇的,不到家里坐上席,却到了这里来蹭饭了,他说:“家里吃饭哪有蹭饭跟大家一起吃有味啊。”
王伯稠考过一次科举没中,从此打死也不去复读,只是写诗,只是混迹酒局。他逢有派对,不管有无请柬下与他,他都带一张口,再带一副肚皮。山吃海喝,他家的月光几月见不到人影子再怎么发布告“王伯稠,你妈妈喊你回去吃饭”,也喊不回。这位王伯稀长得一表人才的,在别人家的红喜白喜做喜酒时,上桌就一个劲地食指大动,只听得见其喉咙里嘎嘎嘎。
林春秀做过一首凤凰的诗,是自喻吧:“天外有凤凰独立自徘徊。渴饮沆瀣浆饥餐昆仑芝。”沆瀣浆与昆仑芝都非自家的,他都是一渴即饮,一饥则餐,这般做派,在其他朝代实在是不容易看到。但为什么晚明会有人这样呢?百鸟安敢猜?
晚明那会,有很多这样的文人们,他们既不参加科举走入体制内讨生活,也不顺资产阶级萌芽下海事产业,或是在缙绅间奔趋于财主,或是在写诗卖画赚几个小钱吆喝几个文朋诗友,有一点也不因为吃人嘴短刻意奉承财主与缙绅,只要能在别人的筵席上找到座位,就不会拒绝。而他们之间还有着与其他朝代不同的融洽关系。
毛晋既是文士也是书商,以刻书业和藏书闻名;冯梦龙更是亦商亦士,他们赚了些钱,为富而仁,与文人分享。商人养起了这些文人的风俗,对于这个时代来说非常罕见。
这份傲慢常由轻慢引发,而这种傲气多半是由于他人瞧不起他所致,“嗟来食!”语气是不恭,那个碗里的饭谁敢尝?官僚们对待这些文学工作者并不尊重,即便如此民间依然养起了一批文学工作者,这或许就是晚明特殊时期的一种文化现象。
李渔常带着全家的好运向朋友借钱借东西,又从未给面色失红羞涩;金圣叹以千橭银子弄得满载而归,然后把所有花费的事实告诉主人,并且还抢白了他的盛宴,这些行为在清初难以想象,但是它们或许正流露出一种深邃的人生态度——接受并享受这一切,因为这是我们共同参与的生活游戏的一部分。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这只是晚明遗风所致,让我们用欣赏的心态看待这一切,因为每个时代都是独特的,它们各具特色,每个人物角色又各显神通。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试图理解那些追求美好、享受生活的小人物,以及他们如何在那个复杂而充满变革的社会环境中挣扎生存。这是一个关于追求自由、寻找幸福以及如何在不断变化中的世界中找到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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