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阅《宛署杂记》,我偶然发现了第十七卷中的“字民风二”,这段文字记录了明代万历年间老北京的方言。原来以为是满清北方带入的词汇,没想到它们其实是燕赵地区自有的特色。父亲提到,有两个说法:“大”和“别(平声)”,后两者谁能记得?父母称呼儿子为“哥哥”,女儿为“姐姐”;而这些词在今天似乎已经不再作为亲属称呼使用了吗?
代替人说话被称作“挂搭僧”,这是什么意思呢?还有一个叫做“乌卢班”的说法,我第一次听到。你觉得当话不诚实时用语叫做“溜达”,这个表达现在还在用吗?不理人则被称作“臊不答的”,连我们北方人偶尔也会用到。
对待事情若是不上紧,就说是“我疲不痴”。物品如果不是新鲜就被形容为“曹”。比如杯子里水倒得满盈,就会说别再倒了,都溜沿了。这里的北方方言有个词,“浮溜浮溜的”。
当东西头部没有尾部的时候,我们会说它是“齐骨都”。至于那些东西既不过多也不少,就是零三八五,这个怎么解释呢?
水桶就是叫做稍,而老鼠夜晚跑动则被比喻成夜磨子。我想问问北京人的看法,是否也有类似的古色古香的话语留存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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