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朝,科举考试的公平性和扩招政策是其录取制度的核心。据《文献通考·选举考三》记载,大中祥符元年,宋真宗赵恒表达了对科举不公的关切,并提出了让“势家子弟”单独进行考试的建议,这就是后来的“别试”制度。
为了实现录取名额向平民、庶族倾斜,宋朝推行了科举的平民化,使普通学子有机会崭露头角。此外,通过增加录取名额来扩大选拔范围,也促进了社会流动性。
当初,宋朝建立之初,每年的被录取进士数量并不多,只有几十人。直到太宗赵光义上台后,大幅度地提高了录取名额。在太平兴国二年的一次考试中,就有109人及格为进士、207人及格为诸科,以及特奏名和诸科赐同进士出身的人数共计500人,这一成绩在当时是非常显赫的。
就在这次考试前夕,赵光义曾表示:“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其余皆可为致治之具。”显示出他对于选拔人才抱着极大的期待。当年的应试者超过5300余人,其中按10%左右比例要求来录取,这在当时是一种相对较高的人才选拔标准。
事实证明,即使是在这样的高压力下,一些顶尖人才依然能够脱颖而出,如吕蒙正,他以第一名获得状元称号,是典型的一个例证,没有宽松的人才选拔制度,他可能难以达到这一高度。
咸平三年的一次考试则是历史上最为激烈的一次,以740多人的进士诸科及格者和900余人的特奏名而闻名。此外,还从落榜生中补录500余人。这一切都反映出了宋朝对于人才培养与选拔政策上的重视以及创新的尝试,比如“特奏名”的设立,就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破格奖励”。
由于其开放且竞争激烈的教育环境,加上鼓励性的政策措施,使得宋代成为中国古代最容易金榜题名的一个时代。在这种积极氛围下,全中国参加解试的人数也随之飙升,如淳化二年,就有10万多位考生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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