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杂志最新一期上,署名文章由靳友成撰写,详细介绍了我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以下是全文内容:
告老还乡,又称告老还家,是古代官吏以年老多病为理由向皇帝请求辞去官职,回到家乡的一种制度。这是一种古代官吏提前退休的方式。
我国古代确实有退休制度,但仅限于官吏,其中常见的称谓包括致仕、致事和致政等。在《春秋公羊传》中,“退而致仕”被书面注释为“致仕,还禄位于君”,意即交换权利给君王。这种退休制度始建于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于汉朝时期,发展于唐朝时期,最终在宋、元、明、清时期得到了完善。但直到唐宋文籍中才出现了“退休”这一词汇,如韩愈《复志赋序》中的“退休于居”,以及《宋史·韩贽传》的“十五年谢绝人事”。
这个制度是我国古代官僚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体系中,大夫七十岁便可申请离职,这一规定自汉朝开始实施,并在唐朝得到进一步的强化。而到了明清两朝,则规定文武官员六十岁以上都可以申请离职。此外,即使未达到最低年龄限制,也可以提前请假如因身患疾病或受伤不能继续工作。
告老还乡则是在这些条件下主动提出辞职并返回家乡的人士,他们可能因为无心再次参与政治斗争,或是对现有的生活环境感到不适应,从而选择提前结束其职业生涯。著名的范蠡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深谙世变之道,在勾践击败吴后仍旧选择隐逸,而非继续担任高位。他与西施一起逃往五湖之地,可谓聪明过人。
另一种情况是由于对当前工作失去了兴趣或者想回归田园生活,就会选择告老还乡。陶渊明正是这样的例子,他作为晋朝彭泽县令,因对政治生活失去热情,便主动辞职回到故土。
最后,有些人可能因为身体原因无法承受繁重的工作负担,因此也会选择提前告别仕途,如张翰,一天秋风起,他就被菰菜、莼羹和鲈鱼脍所感染,对人生追求快乐和自由产生了深刻认识,从而决定放弃功名远避山东故里。
总结来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告老还乡”的行为都是基于个人愿望和实际情况,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但普遍都受到官方政策支持,以促进人才流动,为国家社会提供了一定的服务保障,同时也为个人带来了更好的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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