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与八年级上册历史必背知识点的物品场景关系探究

在《中国》杂志最新一期上,署名文章由靳友成撰写,详细介绍了我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以下是全文内容:

告老还乡,又称告老还家,是古代官吏因年老多病向皇帝请求辞去官职,回到家乡的一种退休制度。这与现代意义上的提前退休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我国古代,也有一套退休制度,但仅限于官吏,他们的退休称谓如致仕、致事、致政等。在《春秋公羊传》中记载,“退而致仕”,注释为“致仕,还禄位于君”,即交换权利于君王。这个制度始建于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于汉朝时期,发展到唐朝时期,并在宋、元、明、清时期得到完善。不过,“退休”一词直至唐宋文籍中才开始出现,如韩愈《复志赋序》中的“退休居作《复志赋》,其余自有所见”。

此类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僚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达到正式的七十岁年龄条件,《礼记.曲礼》规定:“大夫七十而致事。”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规定逐渐发生了变化。汉朝和唐朝基本实行七十岁以上者皆可辞职,而到了明清两朝,则规定六十岁以上者都可以提前辞职。但在这之前,如果因为疾病或受伤无法继续工作,即使未达年龄限制也能申请提前离任。

告老还乡,就是那些由于年长或疾病不能从事公务的人主动请辞并返回家园的情形。在当时,这样的请求通常会被批准,只要官员提出申请,就会获得皇帝的同意。例如,在弘治四年的某个时候,有一个专门诏书允许自愿退出公务,不论年龄,都可以享受离职待遇。

电视剧《宰相刘罗锅》的故事中,大臣刘罗锅年迈垂暮便向皇上请求告老归隐,最终得以实现这一愿望。而实际上,在古代,我国主动要求提前“告老还乡”的人主要出现在以下三种情况下:

“告老还乡”回避权力斗争

无心于官场,“告老还乡”

客观条件不适合再担重任

尽管如此,一些人依然难以实现他们的愿望,如张禹,他多次尝试但最终没有成功地通过这种方式离开政治舞台。此外,从另一角度看,“告老还乡”对人才资源流出的促进作用,以及对农村经济文化交流与发展也有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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