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朱祁镇要杀张太后的秘密揭开历史的面纱

朱楩,明太祖的第十八子,1378年至1450年间活跃于中国历史舞台。洪武二十四年的1391年,他被封为国岷州的王爵。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由于云南地区新附入明朝,他被任命为宜亲王,负责镇抚云南,并且在1395年改封为云南王。这段时期,他面临着建造宫殿以适应新的地位和职责,但由于当时民力尚未完全恢复,因此他不得不暂居棕亭等待民力稍有恢复后再进行。

然而,这段时间并没有使朱楩学会如何恰当地行使权力。在建文元年的1399年,有人向明太祖报告了他的过失,被迫废除了他的王爵,并被流放到漳州。永乐初期,当朱 楨再次获得王爵与晟之间产生了冲突。当时的皇帝通过书信谕示朱楩其错误,同时也命令晟要谨慎行事。但是,朱 楨却继续沉迷于荒淫无礼,对国家官员和百姓施加暴政,使得成祖对他感到极度愤怒,最终夺走了他的册宝。

尽管如此,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明太祖念及朱 楨过去在建文中所受苦难,再次赐予他王爵,但这一次朱楩并没有改变自己的人品。他仍旧擅自收集诸司印信,还残酷杀戮无辜的人们,这些行为激怒了成祖,最终剥夺了他的护卫和官职。

仁宗即位后,将他迁往武冈,让他寄居在那里。一段时间后,他才建立起自己的住宅。景泰元年的1450年,朱楩去世,当时已是七十三岁高龄,其死后被追谥为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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