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阅了《宛署杂记》的第十七卷,发现里面记录的都是明代万历年间老北京的方言。原来许多表达我以为是满清时期北方带入北京的,其实是燕赵地区自有的词汇,这真是有趣。
父亲问儿子:“还记得‘大’和‘别’这两个词吗?” 父母称呼自己的儿子为“哥哥”,女儿为“姐姐”;但这些称呼作为父母对孩子的用法,似乎应该已经过时了吧? “挂搭僧”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我不明白,“乌卢班”这个说法也未曾听闻。 “溜达”的话语是否已经消失了呢? 不理人叫“臊不答”,这是不是现在还有用呢?
不着急的事情被称作“疲不痴”,这在现代仍然存在啊。 物品如果并非新鲜,被形容为“曹”。比如杯子里倒水到满盈处,不再继续倒,就会说:“都溜沿了。”我的家乡北方还有一个地方表达方式叫做“浮溜浮溜”。
如果某事物没有头就有尾,那就被形容为“齐骨都”。至于那些杂乱无章的事物,我们则称之为“零三八五”。 水桶我们通常叫它作“稍”。而老鼠在夜晚活动时,我们则称之为“夜磨子”。
这些古老的语言和习惯,让我对那个时代充满好奇,也让我们现代人重新认识到文化传承中的独特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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