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科举制度简介中国历史人物如何面对连续未考中者的尴尬局面

在宋朝,科举考试的公平性和录取政策是十分重视的。根据《文献通考·选举考三》的记载,大中祥符元年(公元1008年),宋真宗赵恒曾表达了对科举不公的态度:“贡举谤议,前代不免。朕今召所谓势家子弟者,别坐就试。”这就是宋代对于“官二代”的特殊“别试”制度的开始。

从公平角度看,宋朝在录取政策上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倾向于选拔平民和庶族,这种趋势使得一般学子有更多机会出人头地;二是扩大录取名额,让更多人才能够被发现。

实际上,在宋朝建立初期,每年的进士数量并不高,只有一二十人。但当赵光义(太宗)登基后,他大幅增加了录取名额。在太平兴国二年的考试中,有109位进士、207位诸科及第者,加上特奏名和诸科赐同进士出身的人数共计500余人,这一成绩创下了纪录。

在这一次考试之前,赵光义曾说过:“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矣。”这说明他选拔人才的心情非常迫切。当时参加应试的人数达到5300余人,而按照赵光义设定的10%左右的录取比例来看,这一年确实是一个比较宽松的一次。这一点也引起了一些人的担忧,如薛居正等大臣认为,“取人太多,用人太骤”。

事实证明,即使如此宽松的录取标准,也产生了许多杰出的学子和政治人物,如吕蒙正,他以第一名进入状元行列,而没有这些优惠措施,他可能难以脱颖而出。

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的记录显示,此时进士诸科共有740多位,其中特奏名超过900余人。此外,还补录河北地区300多位及第者的名字,再加上从落榜生中再次选择500余人的情况,使得这一年的总共被錄的人數超過1300。

“特奏名”制度,是一种照顾长期未能通过考试但表现优秀的人才的手段。早期规定凡应试十五举以上未被录用的,可以直接获得本科出身,这是一种少见的破格处理,即恩准通过此项测试而直接成为正式官员。

由于其较为宽松的竞争环境,使得宋朝成为了中国古代最容易取得金榜题名的一个时代。在这种利好刺激下,全社会对教育、学习充满热情。据统计,在淳化二年的解试中,就有十万之众参加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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