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锦衣卫行使捕人权力,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首先,需携带驾帖,该文件须获得皇帝亲笔签署方有效。此外,即便持有驾帖,亦非一劳永逸;刑科给事中的批准也不可或缺。整个过程复杂繁琐,不容许任意逾越。此外,驾帖仅可用于单独指定之人,不得滥用以多人为伍。在弘治、正德时期,锦衣卫被限定在京城内不能擅自抓人,其牙牌背面明确标注“出京不用”,规章制度森严。若欲出城则需各衙门会同签字,以防假冒伪劣,如五城兵马司、五军都督府衙门、刑部、大理寺及督察院等机构皆需参与审查。
实际上,明朝锦衣卫中的十七所,只有“缇骑”这一部分才算是真正的锦衣卫。这就如同历史中的小插曲,每一个细节都透露着那时代的风貌和精髓。如果你对这些历史故事感兴趣,不妨关注我,我们一起探索更多隐藏在历史深处的小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