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儿mp3王更新下载揭秘老百姓纳妾的两个必须条件

在古代中国,纳妾并非平民的常态,而是一种受限的社会现象。历史上的确曾有外国记者对清朝遗老辜鸿铭提出了质疑,认为中国的妻妾制度是文明之渊薮。然而辜鸿铭以茶壶与茶杯比喻来反驳这一观点,说明了一个家庭可以容纳多个女性,但这并不代表每个家庭都实行这种制度。

事实上,从西周时期起,一夫多妻制就未能广泛流行。在《孟子》中,即便是一个乞丐也拥有妾,这表明了妾的价格相对较低。但是,这种情况下所引发的问题很快得到了家人的关注,如《盐铁论》中的一位贤良人士所述,古代社会倡导的是一夫一妻制,只有王公贵族才允许有更多的配偶。

法律方面,《明会典·律例四》规定老百姓纳妾需要满足两项条件:年满四十岁且无子女。此外,《白虎通义·嫁娶》进一步指出,对于卿大夫来说,一妻二妾乃尊贤重继嗣之道,而士类则只能有一 妾。这意味着娶妾实际上是一种对于王公贵族的一种福利或酬佣,并不是普遍适用的婚姻形式。

尽管如此,由于富裕阶层能够“富者盈室”,普通百姓仍然希望争取到自己的性权利,因此东汉末年的黄巾之乱等农民起义事件部分原因就在于此。而《太平经》的理论指导书更直接提出了“一男二女法”,将其置于阴阳天人感应的高度,使得传统的一夫一妻制被打破,以至于成为一种特殊的情况。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历朝历代不提倡平民纳妾,但这个问题依然存在并且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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