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泰,字吉亨,光泽人。幼年随外祖父姓曹,贵显后复归原姓。科举高手,以乡试第一名起家为官。他原本是跟母亲姓曹,但由于身份的提升才恢复了自己的家族名字。
陈泰初任安庆府学训导,一直秉持正直之心,对抗贪污风气,他多次上书皇帝,揭露地方上的贪污腐败行为,这在朝中赢得了很高的声望。不过,由于他过于坚定地反对不正当行为,不少官员视他为眼中钉,因此他的仕途充满了挑战。在一次被判斩刑时,他差点丧命,但幸运的是,被赦免并且还被重用。
陈泰曾三次担任御史,在贵州和山西巡查期间,他展现出了极强的领导能力和廉洁自律。他建议增加官员俸禄以促进廉政建设,并提出改革制度以惩治贪官。这一提议虽然未能实施,但他继续推动改革理念,最终影响了一些大臣的下台。
尽管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陈泰仍然坚持自己的信念。在军事征讨中,他表现出了勇敢与果敢,为国效力。然而,他也因擅权横行、殴打武职人员致死而遭到牢狱之灾,最终被判处死刑。但景帝监国时赦免了他,让他复位并继续服务国家。
晚年,陈泰历经各种职务变化,从四川按察使到广东副使,再回到四川巡抚,最终成为漕运总督。此间,他参与修筑防御工事、疏浚河道等工程,对地方发展有着重要贡献。他最终在成化六年去世,但他的名字依旧留存史册,为后人传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