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泰,字吉亨,光泽人。幼年随外祖父姓曹,贵为大官后复归原姓。科举之才,他以乡试第一名开启仕途。初任安庆府学训导。
正统初年,由朝臣荐举升御史,巡按贵州。在麓川战役中,他斥责官兵杀害土兵冒功的行为,并成功奏请废除此弊端。此后,再次巡按山西时期,因俸禄微薄和无法即时折换钞票而上书请求增加俸禄,以养廉洁风气并惩治贪污。但他的建议未能被采纳。
正统六年夏,他再次提议,让御史纠察大臣,以革除不称职者,但遭到了阻挡。马谨等御史最终揭发了多位高级官员的腐败行为。
陈泰三次担任巡按官,对奸恶势力进行了严厉打击。他还曾在四川任职,与寇深有矛盾,最终因擅自杖责武官致死,被判处死刑,但后来得到了赦免。
景帝监国期间,陈泰受于谦推荐守卫紫荆关,当也先入侵时,该关失守他再度被判死罪,但景帝宽恕他,让其参与修筑关隘抵抗敌军。景泰元年,他成为大理右少卿负责白羊口防务,其后又协助刘安处理涿、易、真、保城的警备工作。
在接下来的几年中,陈泰继续履行各项职责,最终在天顺元年调任广东副使,因病去世前夕辞职。在四川爆发盗乱时,他被重用并重新掌管该地区。他晚年的成就包括疏通淮河千余里,加固堤坝,并完成漕运管理任务,是一位勤政廉洁的明朝著名政治家和军事指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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