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杂志的最新一期中,署名文章由靳友成撰写,他详细介绍了我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以下是全文内容:
告老还乡,又称为告老还家,是指古代官吏以年老多病为理由向皇帝请求辞去官职,回到家乡的一种制度。这是一种古代官吏提前退休的方式。
在我国古代,也有退休制度,但仅限于官吏,被称作“致仕”、“致事”、“致政”。《春秋公羊传》记载:“退而致仕”,注释说“致仕,还禄位于君”,即交换权利给君王。这个制度始建于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于汉朝时期,发展到唐朝时期,再至宋、元、明、清时期得到完善。而“退休”这一词汇则始见于唐宋文籍,如韩愈《复志赋序》中的“退休于居,作《复志赋》”。
这项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僚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规定,大夫七十岁才可以申请辞职。但到了明清两朝,则规定六十岁以上的文武官员都可以申请辞职。不过,如果在达到正常退休年龄之前因疾病或伤残无法继续工作,也可以提前请假。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未满正常退休年龄也能提前离任,如明朝规定,“老疾不能任事者,或软弱无效能的官员,可随时勒令离任”。
告老还乡通常涉及三种情形:首先,有人主动要求回避权力斗争;其次,有些人由于失去了对政治生活的兴趣,便选择主动请辞;最后,有的人因为健康问题或者其他客观条件难以继续担负重任,所以请求告病或告老。
虽然大多数情况下,这样的请求会被批准,但并非总是如此。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即使身体状况不佳,也可能不会获得皇帝的恩准。例如,《论语章句》的整理者张禹曾多次上书请求因为健康原因归隐,却遭到了皇帝拒绝,并且被派遣医生来诊治和送药,以此强迫他留下来工作。
从某个角度来看,这种系统对于人才资源流入和流出的良性循环,以及促进农村经济和文化交流具有积极作用。在过去,它鼓励有能力的人投身政治,而当他们达到了一定年龄后又能够安心享受晚年,这样既保证了国家机构运行稳定,同时也促进了社会各阶层之间的人才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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