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最后一位皇帝通判的选择心中藏愁

宋朝的最后一位皇帝:赵匡胤的选择,心中藏愁

在宋朝设立通判的本意,最初就是想让这个官儿对知州、知府起到监察的作用。瞿蜕园《历代职官简释》说:“宋代初设通判之时,职权几与知州、知府无异,名为佐官,实际是共同负责,甚至还是知州、知府的监视者。”讲得相当准确。

咱们来看看《宋史·职官志》七是怎么说的:“宋初惩五代藩镇之弊,乾德初,大臣下湖南始置诸州通判,将刑部郎中贾玭等充。建隆四年,将知府公事并须长吏、通判签议连书,然后方许行下。时大郡置二员,小郡亦置二员,其余不及万户不置。”

武臣知州,小郡亦特置焉。而广南小州,有试秩通判兼任者。执掌伴贰郡政,对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都得刺举以闻。

外官则惩五代藩镇专恣,不再用武将擅自干预地方事务,而是由文臣担任,以此来抑制地方军阀的专横行为。此举也是为了防止宦 官独大,从而保证中央集权得到维护。

关键的时候,当皇帝亲自选定某个重要人物担任一个位置时,这个人往往也会被指定为一个区域内的监督者,即使他们自己也可能有较高的地位和经验。在赵光义处理赵廷美案件时,他就派遣了袁廓作为房州的一名监督者。这意味着袁廓既要执行自己的任务,同时还需要密切关注和报告赵廷美的情况,因为他知道如果没有这些措施的话,那些拥有强大势力的军阀很容易脱离中央控制。

太宗对吴越王钱儆极为器重,每次宴请都要给他特别安排座位,并且授予他尊贵的地位,但这并不代表他的地位不会受到调整。当钱儆归国后,他被派去接收楚州市,是因为他的能力赢得了太宗的信任。但当他被派去房州担任通判时,也有人认为这是“连降”,但实际上,这反映出的是一种特殊的情谊和信赖关系,一种超越常规的人物安排。

直到赵廷美死在房州之后,由于完成了其特殊使命后,袁廓才回到朝堂继续担任更高级别的地方行政长官三司判官一职。他在各个岗位上的表现证明了尽管制度总有一天会出现问题,但只要能够灵活适应,并通过有效管理来解决这些问题,就能避免危机爆发,让国家保持稳定发展。

文章中的体现出了一个道理,无论是一个好的制度还是一个人手中的权力,都不是绝对可靠。一旦开始使用,就必须不断地进行调整,以适应变化,加强管理,最终达到最好的效果。这正如赵匡胤所言,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管控,只要你愿意去做。你想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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