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束冤狱十八载进谏遭监禁朝代图片顺序反复

在明朝的官僚体系中,言官系统扮演着重要角色。御史和给事中的两部分构成了言官体系,分别供职于都察院和六科。尽管他们的职位不高,但他们负责监察并规劝皇帝,这一职责至关重要。在明代言官数量众多,他们对皇帝与内阁具有强有力的制约作用,有些甚至不畏惧死亡直接谏诫君主。然而,他们遭受的酷刑也令人难以置信。

嘉靖十一年(1532年),出现了所谓的扫帚星,嘉靖帝下令求直言。当时,一名南京御史冯恩直言,上疏认为这三颗扫帚星预示着不祥之兆,他指出这些“扫帚星”是内阁大学士张璁、方献夫和右都御史汪宏。他建议除去天上的“扫帚星”,必须先除掉朝廷里的“扫帚星”。嘉靖大怒,将他逮捕入狱,并差点处死于廷杖,最终发配到广东雷州,后来因遇赦才得以回乡。

同样,在这一时期,还有一位名叫沈束(1514—1581)的言官,因为进谏而遭监禁十八年的冤狱。此人生于浙江会稽,是嘉靖二十三年进士出身,被任命为礼科给事中。那时,他只31岁。但他的忠诚被误解,当蒙古俺答率军攻打大同时,他上书指责严嵩,说:“当今之臣任意予夺冒滥或悻蒙忠勤反捐弃,这何以鼓励士气激发军心?”他的话触犯了嘉靖,对俺答首鼠两端、战和不定的态度,因此将他投入诏狱。

沈束在牢狱中度过了18年,而冯恩则因为其妻吴氏在京城鸣冤获得了一些同情。在此期间,沈束的小妾潘氏带着未圆房的小儿子,与他的妻子张氏一起送饭给他。这段经历让人们认识到,即便是最坚定的事实,也无法阻止那些想要维护自己的权力的人们继续进行残酷无情的政治斗争。

尽管如此,长期监禁并没有遏制进谏之风。在“大礼议”事件之后,不久又发生了郭勋与李福达狼藉为奸事件,用罢官流放来对付这些犯错者,但血腥事件并没有平息民愤。而到了嘉靖中期,有更多的人敢于犯颜直谏,如太仆卿杨最与御史杨爵。杨最不同意嘉靖采取长生药,因此被关入诏狱,并遭重重廷杖,最终当场毙命。而杨爵更是在见证杨最被打死后写下《隆治道疏》,痛斥朝政乱象,被捕并用酷刑审问,最终流放八年才释放出来。

随着时间推移,即使使用廷杖或长期监禁尝试遏制声音,无论是通过血腥还是压迫手段,都不能阻止那些坚持正义的声音。这一历史教训表明,即使面对极大的压力,也有人愿意为了公正站出来说话,而这种勇气永远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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