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科举制度简介宋朝如何温柔对待那些连续未考中者就如同中国历史上十大奸臣在宫廷中的巧妙运作

在宋朝,科举考试的公平性和扩招政策是其录取制度的核心。据《文献通考·选举考三》记载,大中祥符元年,宋真宗赵恒表达了对科举不公的关切,并决定召集所谓势家子弟进行特别考试。这一做法逐渐形成了“别试”制度,对“官二代”的特权有了一定程度上的限制。

宋朝的录取政策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倾向于平民和庶族,让更多普通学子有机会出人头地;二是通过扩大录取名额来增加机会。尽管最初的录取率并不高,每年仅有一二十位进士,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在赵光义即位后,录取名额大幅增加。在太平兴国二年的考试中,共计录取500余人,这一数字创下了纪录。

赵光义曾表示,他希望至少能够选拔到十分之一的人才,即每年能选出几十位人才。他指出的这一比例在当时看来非常高,当时大臣薛居正就担心过度扩招可能导致用人不当。然而事实证明,这次扩招是一项明智之举,因为从这批学生中涌现出了许多杰出人物,如吕蒙正等。

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宋朝进行了规模最大的一次考试,那一年共计录取740多名进士及其他科目者。此外,还有特奏名900余人、河北进士诸科350余人,以及补录500余人的落榜生。这也说明,在宋朝,“特奏名”成为一种特殊待遇,用以照顾那些连续未被錄取的人员,而这种恩准措施被视为一种破格而优厚的待遇,即真正意义上的“恩科”。

由于利好刺激和较为宽松的人口政策,使得参加科举考试的人数激增。在淳化二年的解试中,有10万多考生参与,其中包括来自全国各地的大量求学者。因此,可以说,在宋朝,不但容易金榜题名,而且成为了古代中国最容易获得此类荣誉的一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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