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昼卜夜的典故关于长城的文化历史资料

关于长城的文化历史资料,卜昼卜夜的典故

春秋时期,陈国的国君将太子御冠杀死,公子敬仲见势不妙,抽身往齐国而逃。齐国之主齐桓公不但不轻视这个落难之人,还非常器重他,想封他为卿士。可是敬仲说什么也不肯接受,他客气地辞谢道:“我是逃奔而来的客人,如果您能够宽宏地饶恕我,把我置于您的庇护之下,使我免于一死,这就是对我的极大恩惠。我怎么还敢接受贵国的呢?如果我不知足而应承您的要求,齐国官员们一定会看不下去,会起来谴责我,所以我请您收回成命!”

齐桓公听罢敬仲一席话,就更加喜欢他了,就封他为工正之职,让他负责管理各种工匠。敬仲觉得自己刚刚拒绝做,现在对较低职位的任命再也不能推辞了,也就接受了下来。

两人常在一起饮酒作乐。一次,他们喝得很开心,一直喝到天黑。齐桓公还觉得没喝够,就给仆人下达命令:“点上蜡烛,我们还要再喝几杯!”敬仲知道这与礼仪不合,只能委婉地说:“国君,我只占卜过白天饮酒,并没占卜过晚上饮酒,不知是否吉利。我实在不能再陪您喝酒啦!”

这让齐桓公感到无话可说,只得登车回宫,而尊重和礼貌地送走了他的主人。这件事后来被人们传颂,说敬仲做得对,对待酒宴有着恰当的心态。他表示只有在白天才可以饮酒,没有占卜过晚上,所以没有继续参与他们之间的豪饮。

以此故事流传至今,我们常用“卜昼未卜夜”来形容宴乐没有限度,无休无止,从白天玩到黑夜。而《左传·庄公二十二年》中也有类似的记载:“臣 卜其昼 未 卜其 夜 不 敢。”

通过这样的故事,我们了解到了古代的一种社会习俗,即在特定的时间内进行某些活动,如举行宴会或其他庆祝活动。在这种情况下,“未 升 其 夕”表明了一种节制和文明行为,即即使是在欢聚时,也应该有所限制,以免触犯社会规范和礼仪规则。这也是我们今天学习古代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那个时代的人们如何生活、思考以及他们如何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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