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杂志的最新一期中,署名文章由靳友成撰写,他详细介绍了我国历史上的告老还乡制度。以下是全文内容:
告老还乡,又称为告老还家,是指古代官吏以年老多病为理由向皇帝请求辞去官职,回到家乡的一种制度。这是一种古代官吏提前退休的方式。
在我国古代,也有退休制度,但仅限于官吏,被称作“致仕”、“致事”、“致政”。《春秋公羊传》记载:“退而致仕”,注释说“致仕,还禄位于君”,即交换权利于君王。这个制度始建于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于汉朝时期,发展到唐朝时期,再至宋、元、明、清时期得到完善。而“退休”这一词汇则始见于唐宋文籍,如韩愈《复志赋序》中的“退休于居,作《复志赋》”。
这项制度是中国古代官僚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规定,大夫七十岁才可以申请辞职。但后来汉、唐、宋等朝代基本上实行七十岁就可以辞职。而到了明清两朝,则规定六十岁以上的文武官员都可以申请辞职。不过,如果有疾病或受伤,即使未达到退休年龄也能提前申请。
告老还乡就是那些主动请辞,并提前申请辞去官职的人士,他们往往因为年纪大了或者身体不适,而选择回到家乡生活。此类情况下,只要提出申请,就很可能得到皇帝的同意。在明弘治四年的某个时候,便专门下诏:“自愿告退官方,不分年岁,都让他们早点离职。”电视剧《宰相刘罗锅》的故事中,就描述了一位宰相在垂暮之年请求归隐,其获得恩准后便回到了山东故土的情形,这样的故事深入人心。
从三个角度来看,“告老还乡”的原因主要包括:避免权力斗争;无心于政治活动;以及客观条件如体弱多病无法承担重任。在这些情况下,“告老还乡”通常会被允许,有些甚至会因为贡献而延长服务时间,但也有例外,如张禹因多次请求被拒绝,最终还是坚持其原意而不成功。
总结来说,“告老还乡”对于人才资源流动和农村经济文化交流具有积极作用,它促进了人才从城市流出到农村再流入,从而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同时也是对高级知识份子提供一种安逸生活方式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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