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朝的公产房管理体系中,店宅务不仅负责收取租金和修缮闲置房屋,还要处理那些因户绝而被没收的房产。这些房产最终成为国家管理下的公租房,是供经济困难家庭居住的一种保障。这一点与人们通常认为的公租房是为经济底层人群准备的观念有所不同。在宋朝,政府设立了福利机构和救济机构来安置鳏寡孤独、受灾逃荒的人口,而不是直接安排他们进入公租房。
然而,有些官员却提出了一个错误的主张,即将公产房纳入市场调节范畴,让其跟随私人住宅涨幅上涨。这样的建议激怒了宋真宗,他坚定地否决了这一想法,并且以强烈的话语谴责了提出此建议的人。当年他就曾经下过令禁止提高房屋出租价格,以免给民众带来额外负担。此后,又通过正式文件明确指出,所有公产房的收取标准必须保持不变,一分钱也不能增加;违反这一规定,不论是谁,都将承担相应责任,甚至可能遭到法律制裁。如果有人试图无理要求涨价,将会受到严厉打击,没有任何宽容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