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时代,为了激励那些承担高风险工作的人们不断努力,不懈奋斗,戚继光提出了一个创新的奖金制度。明朝的戚家军,就是通过这种策略取得了显著成效。
尽管戚继光给士兵的工资微不足道,只有每年10两银子,这几乎与农民打短工的收入相当,但他不得不这样做,因为那时的明朝实行的是低工资政策,即使是高级官员也只能获得有限的薪水。而且,在那个重文轻武、压制军备的大环境下,戚继光如何能够申请到更多资金?这自然会让人感到忧虑。
然而,顺应着王朝的规矩和社会现状,同时又要满足人的本能需求,就必须提供更吸引人的报酬。如果只付出如此低廉的薪水,那么士兵们就不会全心全意地投入战斗,他们宁愿选择平凡的地位去从事普通劳动。毕竟,与其冒生命危险上前线,还不如安稳地种田来赚取相同金额。
因此,要想成功,便必须设定一笔丰厚的奖金作为激励。这几乎是唯一有效的手段。理想和思想教育固然重要,但没有物质奖赏,就无法吸引成千上万志勇之士前来投身于这项艰巨而危险的事业中去。
于是,戚继光开出了极具诱惑力的赏金:每击败一个倭寇就可得30两银子,每十个倭寇则可得300两,而杀死100个倭寇则可以获得3000两。这份钱款由12名小队成员共同分配,每人均享受其中,这样设计可以最大限度地鼓舞士气,让他们为胜利而战。
这种按岗位发放奖金的小计制度,其先进性远超当时管理理论,它符合现代管理学中的最佳实践。在这个以冲锋陷阵为主的小队中,有8名主要作战人员负责最前沿战斗,其中包括2名持牌手、4名长枪手以及2名狼筅手。这些关键人物在战斗中扮演决定性角色,因此他们将得到大部分赏金——即杀死一敌人所得20两银子的三分之二(以单挑一敌人的计算)。
殿后位置上的短刀手各1名,以及伙夫1名,如果有协助作战的一位鸟铳手,则该鸟铳手也将获得相应奖励。如果小队取得胜利并且有俘虏被杀或被俘,可以再额外收获“财宝”,包括丢弃在战场上的黄金白银布帛器械等,这些财富属于软性的补充收入,不固定,每次可能有的可能很少,也可能很多,全凭幸运与战争情况决定。此外,如果倭寇抢掠到了其他贵重物品,如铜壶铁锅、金佛像红木宁式床等,小队成员将根据实际抢来的物品进行分配。
通过这样的安排,不仅保证了士兵们能够从较低风险工作中获得足够收入,而且还能因其勇敢行为而得到丰厚回报,使原本看似无比艰辛和危险的事情变得值得他们争取和追求,从而改变了人们对这一职业态度,使它成为致富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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