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八大寇简介戚家军的奖金(图)

在那个时代,为了激励那些承担高风险工作的人们不惜一切代价地努力工作,奖金的刺激是不可或缺的。明朝戚家军就是运用这一策略取得了成功。戚继光给士兵设定的工资微不足道,只有每年十两银子,这个数额甚至比农民打短工所能获得的还要低。然而,由于明朝实行的是低薪政策,即使是国防部长也只拿到152两年的收入,加之朝廷对武将的态度始终以轻视为主,在这样的背景下,戚继光如何能够提出增加军费?这几乎是一项危险的行为,因为有人可能会向上级报告他。

尽管如此,要想让士兵卖命,还必须顺应人性的弱点,那就是钱财。在这样一个环境下,只付给士兵这么低微的报酬,他们就不会那么积极地去战斗,因为他们可以通过打短工来赚取相同数量的钱,所以为什么要冒着生命危险前线作战呢?

因此,把赏金定得高高,这几乎是唯一可行的一种方法。这不仅仅是一个物质问题,也涉及到思想和理想教育,但没有重大的经济回报,就无法吸引成千上万名勇敢的人投身于这种工作中。

所以,戚继光制定了一套极具吸引力的奖金制度:每一小队杀死一个倭寇,可以得到30两银子的赏金;杀死10个倭寇则可得300两银子;而如果他们杀死100个,则会得到3000两银子的巨大奖励。不过,这些奖金不是平均分配,而是在整个小队中按岗位进行分配。

这个12人的小队通常被分为两个不同的岗位,一线岗位由8名士兵组成,他们负责冲锋陷阵,其中包括2名持牌手、4名长矛手和2名狼筅手。这8名士兵将获得那30两银子的赏金中的20两(以单独击败一位倭寇计算)。二线岗位则包括2名短刀手、1名伙夫以及1-2位鸟铳手,如果这些人协助小队作战,他们也会获得相应金额。如果全体成员一年内累计击败60个倭寇,每位一线岗位上的士兵都能赚取150两银子,即相当于国防部长一年收入的一半。此外,还有一部分来自战场上的“宝贵”财物,如丢弃在战场上的黄金白银布帛器械等,这些都是软性收入,不易估量,每年折合20-200兩銀子左右,要视倭寇抢劫能力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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