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佳丽纷呈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风流韵事

自古以来,皇帝实行一夫多妻制,周朝设定了后宫制度:“王者立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女御,以备内职焉。”同时明确规定了各级后妃的地位和职权:“后正位宫闱,同体天王。夫人坐论妇礼,九嫔掌教四德。”秦朝之后出现了闻名遐迩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到了明清时期,即使不再有如前代那般众多的妃子,但也未尝少之,并对后妃制度进行了更加细致周到的安排。

在明朝,由于历代皇帝对于后宫乱政颇为忧虑,因此严格禁止后宫干预国家大事,“皇后之尊只治宫中嫔妇之事,宫门之外毫发事不预焉。”明朝皇帝对妃子的位号也有所区分:贤、淑、庄、敬、惠、顺、康、宁,以及从高到低分别是皇贵妃、二贵妃、三贵妃等。至于嫔,则分为德、一庄、二庄、三丽等级。

清朝则以其浓厚的满洲特色,对后妃制度进行了一次重大的变革,其位号分为八个等级:皇太后的独特地位,再来是唯一的一人皇贵妃,然后依次是二贵二嬪及四嬪,再下三级嬪以及两名常在与答应。此外,每个等级的人数也有所限制,如每年银钱津贴也各有不同,从金二十两到银五十两不等。

日常生活中的待遇差异也不仅限于金钱,更包括住房陈设服饰使用太监和宮女数量,这些都因阶层而异。最高级别的是慈宁寿康宁寿诸宫,而最低则是东西六宫居住空间。在召幸过程中,不同颜色的竹签牌上书写着不同人的名字,是一种随机选择侍寝对象的方式。而新婚后的初夜,不仅要一起住三天,还要按照传统习俗翻牌子决定哪一位将被召幸入寝室。

至于宮女制度,在明朝共有六局一司,其中每局又由四司组成形成二十四司系统。而清朝则通过挑选秀女活动来选拔未来能成为官员或军人的女子,只要她们满足年龄要求即可参加,而那些深受君主青睐者,或许会被留下来成为未来的一份子。而剩下的秀女们如果没有得到留用,那么他们便只能返回家乡寻找自己的幸福。但若是在这个过程中碰巧受到君主青睐并且生下了公子,那么她们的事业就此展开,一飞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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