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文士的饭碗之谜(图)

在晚明时期,文士们的生活方式与以往有所不同。尽管他们个别人心灵敏锐,耻感强烈,不愿食用不正当之食,但整体上,这一阶层的人格特点是不会过度追求吃喝享乐。然而,晚明似乎是个例外,他们热衷于举办派对,并且喜欢去财主家中免费就餐。这类场合中,有些文士会大快朵颐美味,而其他人则笑容满面地享受着共同的欢宴。

一些宗室后裔也加入了这一行列,他们家里虽然有钱,但并不私吏储蓄,而是经常邀请文士和妓女到自己家中共饮,一年中的中秋节更是一次盛大的聚会,他们邀请了南京的张献翼等一百二十多位士子,以及四十多名妓女一起共进晚餐。

即使有人拥有金银珠宝,也没有因此而停止参加这类聚会,因为他们认为,与大家一起吃饭比在自己的家中更加愉快。此种风俗,在那段时间内十分流行,每个人都尽情地表演歌舞、诗词或绘画,即便有些人什么都不懂,也能通过模仿来参与这些活动。

王伯稠是一个例子,他考取了一次科举考试但未能成功,从此放弃了复读,只是专注于写作,并且爱好酒局。在每一次派对上,无论是否收到了邀请,他都会带着一张嘴和一副肚皮,与大家分享美食。他家的经济条件并非特别富裕,但他从不带分毫财产去他人的家里就餐,即使在别人的喜庆场合如婚礼或生日宴,他也只需要唱首《莲花落》或者更多地大快朵颐,不必任何形式的致谢或诗词表达。

王伯稠有一首关于凤凰的诗,这可能是他自我描述的一种状态:“天外有凤凰,独立自徘徊。渴饮沆瀣浆,饥餐昆仑芝。”他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够随时寻找美食,就像凤凰一样自由自在地飞翔,而我们却难以理解他的这种行为是什么原因产生的。

晚明期间,还有许多像王伯稠这样的人物,他们既不参与科举考试也不下海发展产业,或是在缙绅之间游走,或是在财主家的门庭若市,或许仅仅因为写作和卖画赚取一些小钱,以此维持日常生活,比如吴扩人,他品德高尚,又擅长诗书,却“以布衣游缙绅间”,从不因求官图利而刻意奉承权贵,只要有饭菜便满足,从未表现出过贪婪或虚伪的情形。而林春秀这个自由撰稿人的故事,则更为奇异——他几乎每天都醉倒在朋友郑铎那里,那位朋友竟然三十年如一日地供给给他酒水,没有丝毫怨言,更没有悔恨之意。

这些现象说明,在那个时代,对于文人与商人们来说,有一种特殊的关系,使得文艺人员可以得到温暖和支持,而商人们则欣赏并尊重艺术创造者,这种关系远远超出了传统社会结构所设定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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