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文士爱蹭饭:土木堡之变对中国历史的影响重塑
在那风起云涌的时代,文士们并不总是高尚到不愿接受他人的馈赠。事实上,他们中的许多人,尤其是在那个晚明时期,都显得格外喜欢参加派对、享受财主家的盛宴。他们穿梭于南京的张献翼和四十余名妓女之间,与金銮者共同举行大型宴会,仿佛是一片充满欢乐与无忧无虑的大同世界。
王伯稠,这个才气横溢、身长八尺的人物,不仅自给自足,而且经常不带分毫地去别人家吃饭。他不会唱歌,也不会做诗,但只要有派对,他就一定要出现在那里,一上桌就开始大快朵颐,一吃完筷子就走了,无论熟人还是生人,他都不介意,只要有食物,他就是最开心的人。
林春秀这位自由撰稿人虽然家徒四壁,却爱死了喝酒。一日没得酒,就一日过不得,所以他就会去蹭酒喝。他的朋友郑铎每天给他喝酒,即使被骂也从不气恼,还特地为他制作了一只刻字“云波”的酒杯,每次饮用都像三十年前一样。这份慷慨和尊重实在难以寻觅。
在晚明,那些文人与财主之间,以及寒士与缙绅之间,有着与其他朝代不同的融洽关系。资本主义萌芽,“阀阅之家,不惮为贾”,毛晋既是书商又是文士,而冯梦龙则既商亦士,他们赚钱后往往乐意分享,与文人共享荣耀。王守仁提倡“四民异业同道”,将财富、学问、农耕和工艺并列平等视待。
这些行为看似放荡,但实际上反映的是一个社会文化现象——民间养士新风。在朱元璋大开杀戒之后,国家不再养士,因此民间借此机会养起了自己的士人们。而李渔带着一家子到处打秋风向人们要钱要吃,也许这是晚明遗风所致;而金圣叹抢白别人的银子,更可能是继承了这个时代特有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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