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士之辈虽有脸皮黑厚,然心灵敏锐,耻感强烈,大多宁愿饿死,也不食周粟。但晚明时期,他们似乎例外。爱搞派对、财主家去白吃白喝,这些文人雄赳赳气昂昂,放开肚皮大快朵颐,被吃者笑嘻嘻乐呵呵。明宗室后裔朱承彩以钱养客,不私蓄,而是隔三差五地款待文士和妓女,一年中秋举办大宴宾客,与南京的张献翼等一百二十余士子共进美味,更请来马湘兰等四十余名妓女助兴。
金銮者家里办喜事,却到这里蹭饭的人说:“家里吃饭哪有蹭饭跟大家一起吃有趣呢。”他们通宵达旦摆流水席,千里宴棚,可持续几日几夜。献歌献舞献诗献画,无所不能,即使驴叫两声嚎两嗓子,“咸相为缉文墨,理弦歌,修容拂拭,以须宴集,如举子望走锁院焉。”
王伯稠虽未科举成功,但写诗混迹酒局,他在任何派对中都能找到座位,再带一张口再带一副肚皮,对他来说山吃海喝,是常态。他长得英俊才华横溢,但常不带分毫到别人家去享受,每次上桌都是一个劲地食指大动,只听得见喉咙里嘎嘎嘎。
这个时代的王伯稠确实很多,他们既不参加科举也不是游走于缙绅间或奔趋于财主家的商贾,或是写诗卖画赚几个小钱,有一餐吃一餐,比如吴扩人品并不低下但“以布衣游缙绅间”、“衣冠白巾”,吐音如钟,不因为吃人的嘴短而刻意奉承财主与缙绅。
林春秀虽然穷却爱死了喝酒,一日没得那酒,就一日过不得,所以他就去蹭酒喝。他有个朋友郑铎天天给他酒喝,一醉就疯,一疯就乱骂,而郑铎却是不气不恼,还特地给他制作了一只酒杯刻字“云波”。
晚明时节,文人与财主之间寒士与缙绅之间融洽关系已然形成。“即阀阅之家,不惮为贾”,资本主义萌发,他们赚了些钱,为富而仁,又乐意与文人分享。商人养文士、文士也爱商人,这种关系难以想象于其他朝代。而王守仁将财主、士子、农民、企业家并列,将身价无高无低。这份融洽的关系,让人们觉得竟是一种自然的事。
一般而言傲慢由轻慢引发,但许多文人的傲气源自被瞧不起所致,“嗟来食!”语气如此冷漠。而明朝官僚对文人的看法并不高,因此民间借此机会养起了这些作家的新风。在这种环境下,即便像李渔这样的作家,也会带着家族到处打秋风向人们要钱要东西,而清初的大文学者金圣叹则曾经因借银子的往事让别人才感到不可思议。
这其中隐藏着一种文化传统——晚明民间养士遗风,它影响着后来的时代,使得那些原本可能被视为失礼或放诞行为,在那个时代显得格外正常甚至可贵。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今天仍旧能够从这些故事中感受到一种特别的历史氛围,那是一种充满自由和放纵精神的氛围,是那种只属于那个特殊年代独有的文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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