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殉葬风俗血肉之冠与皇家遗产

在追溯明朝人殉制度的历史背景时,我们不可忽视中国朝代顺序表中所蕴含的文化遗产。自汉唐以后,中国逐渐摆脱了这种惨无人道的风俗,但到了明朝,这一传统再次被复兴。《沈氏日旦》记载:“嫔御殉葬,夷俗也。国初犹仍胡元遗风,至英庙始禁著为令。”明朝之所以恢复这段黑暗历史,有部分原因是受契丹、党项、女真、蒙古等游牧民族的人殉习俗影响,也有可能是程朱理学对忠孝节烈观念过度强调所致。

理学提倡每个人都能成为圣贤,遵循忠孝节烈的道德准则。在明太祖朱元璋和他的继任者们身上,我们看到了这一点。他们接受了文官们对于仁孝贤君的评价,而被指责为残暴者的太祖和成祖似乎未曾实施过人殉政策。这引发了一种说法:罪魁祸首在于理学的兴起。这一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明太祖出身平民,对民生问题有着深刻关注,他制定了许多惠民政策,这样的做法与推行人殉似乎不符。

然而,从朱元璋制定的《祖训》以及他设计的一系列严密制度来看,可以窥见其对后妃职责和身世进行严格管理的心思。他重视历代王朝治乱兴衰经验教训,以防止宦官女宠干政造成的血腥教训。此外,在洪武年间,他就已经开始修订女诫,并强调“治天下者,正家为先”,将后妃限制在宫内,不许参与宫外事务或涉足政治。

尽管如此,由于晚年的担忧和对自己身后的安排充满了疑虑,因此我们可以推测,即使没有直接证据表明朱元璋本人决定以三十八位宫妃陪葬,其设立的一系列制度也可能间接导致了此类悲剧发生。而随后的皇帝,如成祖、仁宗、宣宗等人的葬礼,只不过是在延续这一恶习而已,他们只是简单地遵循“如同太祖旧制”的方式进行,而并非真正创新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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