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不仅是文学的传承者,更是文化的缔造者与推广者。
在这段时期,一群文人,他们的心灵敏锐,其耻感比其他人强烈,大都宁可饿死,也不食周粟,但晚明似乎例外。他们爱搞派对,爱到财主家去白吃白喝,这种现象在中国历史上非常罕见。
有金銮者,本来家里办喜宴娶媳妇的,不到家里坐上席,却到这里来蹭饭了,他说,家里吃饭,哪有蹭饭跟大家一起吃有味啊。这种行为,在其他朝代几乎是不可能看到的。
王伯稠这样的文士很多,他们既不参加科举,也不顺晚明资产阶级萌芽下海去事产业,或是奔趋于财主家,或是写诗卖画,有一餐吃一餐,比如吴扩人品并不低下,诗名也闻天下,却“以布衣游缙绅间”、“衣冠白巾”,吐音如钟。但他一点也不因为吃人嘴短,刻意奉承财主与缙绅,只是在酒桌上豪饮狂笑、侃谈高论,与宾朋交谊,是一种特殊的情谊。
林春秀也是这样,他穷诗人一个,却爱死了喝酒,一日没得那酒,就一日过不得。他就去蹭酒喝,他有个朋友叫郑铎,每天给他酒喝,还特地给他制作了一只酒杯,以为专用,“其友郑铎多良酝”,日呼与饮醉辄狂不可制。郑铎度其饮户,为制壶镌‘云波’二字至则饮之三十年如一日。这份慷慨无求,让后世赞叹。
晚明资本主义已然萌发,“即阀阅之家,不惮为贾”,商人养文士,而文士也爱商人的时候,那些商人们赚了钱,为富而仁,对文人的态度更是一改前昔。而那些傲慢自大的文人们,他们多半是由于他人瞧不起他所致,因此他们常常表现出一种傲气十足的情形。
朱元璋大开文人杀戒,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国家不养士了,那么民间就借了这个空档,养起士来。这便形成了一种新的风气,即民间养士新风。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像李渔这样的人物,便能够随意向别人要钱要东西,而这些行为在其他朝代中几乎是不可能看到的。
总而言之,在中华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无论是在封建社会还是后来的资本主义萌芽阶段,都存在着不同的社会结构和文化氛围,这些都是影响人们行为方式和价值观念的一系列因素。而晚明时期,那些文学家的生活方式,更是一个反映这一时代精神和文化特征的小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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