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文士爱蹭饭的真相:元朝灭亡后,文人群体性格敏锐,其耻感强烈,大多宁愿饿死也不食周粟,但晚明时期似乎例外,他们热衷于举办派对,白吃白喝,在财主家大快朵颐。明宗室后裔朱承彩以钱财为生,却不私蓄,常邀请文士和妓女共饮一顿。有金銮者在家里宴客,不再自己坐席,而是到处蹭饭说:“家里的饭哪有与大家一起吃更有趣?”王伯稠等人虽不参加科举,也不从事产业,只写诗混迹酒局,每逢派对必带口袋肚皮,与林春秀等自由撰稿人一样穷困却爱喝酒至醉狂骂。
郑铎虽给林春秀赔酒却被骂,却仍然三十年如一日奉陪无怨言,无悔恨。这种融洽关系在晚明尤为常见,商人地位高,文人给予抬高。王守仁认为四民(士、农、工、商)异业同道,将财主与士子并列。傲慢往往由轻慢引发,但文人的傲气或许是由于他人的瞧不起所致。而且,由于国家对文人的态度转变,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民间养起了士来,以此形成了民间养士新风。在这样的背景下,李渔带着家属到处要钱要吃,而金圣叹则用千金银子挥霍无度,这些都可能是晚明遗风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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